餐厅把付费下载的音乐作为背景音乐侵权吗?

来源:翰鸿律师

文章摘要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40号 改编 西门炊饼,色香味俱全,吃完唇齿留香,三日不知肉味,在全面满足食客的眼耳口鼻舌身意方面,唯一的缺陷就是不能让食客们的耳朵得到满足。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民终40号改编
西门炊饼,色香味俱全,吃完唇齿留香,三日不知肉味,在全面满足食客的眼耳口鼻舌身意方面,唯一的缺陷就是不能让食客们的耳朵得到满足。为了避免食客用炊饼塞耳朵,西门炊饼店的掌柜西门大郎,花钱到音乐网站下载了一首《炊饼歌》,作为餐厅的背景音乐,全面满足食客的一切观感,西门炊饼店一时人满为患。
案例详情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江湖人称“音著协”),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专以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等武林同道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炊饼歌》的作者刘不温,是一位不温不火的小歌手。他自知万一作品被侵权,以自己的力量,实难维权。于是将《炊饼歌》在我国大陆地区的管理权,授权给了音著协,使其有权以自己名义,对《炊饼歌》的非法表演者提起法律诉讼。
音著协经调查发现,西门大郎没有取得刘不温的授权许可,就在其经营场所西门炊饼店内播放《炊饼歌》,于是便在公证取证后,将西门大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西门大郎停止使用《炊饼歌》,并赔偿经济损失75750元及合理费用10065.97元。
西门大郎则认为,《炊饼歌》是他从音乐网站付费下载的,所以他播放的相当于是合法购买的正版唱片,不应再另外缴纳使用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西门大郎未经权利人刘不温许可,将《炊饼歌》作为背景音乐在西门炊饼店播放,侵害了刘不温对《炊饼歌》享有的表演权,且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范畴,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是,音著协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亦未提供证据证明西门大郎的侵权获利情况,法院综合考虑西门大郎的主观过错、涉案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炊饼歌》的知名度及音著协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为10000元。
案例分析
要理解西门大郎的遭遇,我们首先要了解,《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演权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表演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
现场表演比较好理解,就是演出者直接向观众表现作品的行为,比如张天王演唱会上唱了刘天王的歌。
机械表演这个名词比较陌生,意思是使用机械设备,对作品的表演予以公开播放,就比如西门大郎架起大喇叭在炊饼店里播放《炊饼歌》。
在西门炊饼店播放背景音乐,虽然没有向食客收取听《炊饼歌》的专项费,但《炊饼歌》能够通过听觉刺激食客的味蕾,让一顿只吃三个炊饼的吴老二,听完《炊饼歌》,吃起炊饼就根本停不下来,西门大郎为此多卖了炊饼,所以就应该向著作权人刘不温支付合理使用费。

西门大郎的故事告诉我们:


通过合法途径,从正规的第三方公司买来的音乐作品,其使用权限,仅限于自我欣赏范围内,并不意味着同时获得了包括表演权在内的其他著作权利。
如要公开播放该音乐,仍需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可能会构成侵权,进而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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