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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红是非多”——“抖音”商标也还是没逃过被各路“神仙”“蹭热度”的命运,但在这起与某食品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中,网友们却惊呼“抖音因祸得啊!”这是咋回事?
近年来抖音用户数量飞速成长,已成为全国最受欢迎的原创短视频分享平台之一。截至2020年8月,包含抖音火山版在内,其日活跃用户已经超过了6亿。该应用上线以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经申请,获准注册了大量和“抖音”有关的商标,此类商标具有很强的显著性,且知名度极高。
但“标红是非多”——前段时间因为在干脆面包装上使用了 “正式加入组织,全国抖友走起”,“一入抖音深似海,全国抖友贺电来”等宣传语,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被法院判定侵犯了抖音的商标权。法院的理由是:被告不正当地借用了“抖音”商标的知名度,将侵权产品与“抖音短视频”及原告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起来,导致了公众混淆和误认。
看到这,似乎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符合大众基本常识的商标侵权案,但在判决书中,法院还将“抖音”商标认定为了“驰名商标”。这让不少网友直呼“抖音因祸得福”“抖音赚大了”,这是为什么呢?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驰名商标是咋回事。
01 驰名商标为啥被称为商标的VVVip——相比普通商标,“特权”多多
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商标是否驰名,有赖于商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或服务,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以此积累商誉,并通过对商标的持续使用、宣传和保护,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驰名商标也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往往意味着权利人的服务/产品质量、信誉、形象等已经得到了受众的普遍认可。另一方面,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又会使社会对权利人的认同度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的扩大也事半功倍。
一、无形资产的增加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所带来的品牌形象提升往往还会拉动品牌市值评估的提升,另一方面,对于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来说,以驰名商标的相关权利(如使用权)进行出资或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也更有优势。

二、受到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1)保护范围更大
被核准注册的普通商标只能在被核准的范围内获得法律对于其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而驰名商标在此基础上,还可在与核准范围有一定关联的领域受到法律保护,享有诸如禁止他人擅自使用的权利。
(2)保护力度更强
①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他人已经被核准注册的普通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构成混淆的,不予核准注册;被核准注册的驰名商标则在该基础上,还可对抗在后申请注册于不相同、不类似的商品上的相同或类似商标。
② 对于已被恶意注册的与真实权利人商标相同和近似的普通商标,他人应在恶意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的五年内向商评委提出宣告无效申请;而被恶意注册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的,申请宣告无效则没有时间限制。
(3)保护领域更广
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在制止他人将其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域名等方面也可以获得更多的支持。
①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即使是未经核准注册的驰名商标,若被他人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也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于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恶意。
(4)为品牌的海外保护及商标申请保驾护航
中国驰名商标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WTO规则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特殊保护。如果中国驰名商标在上述国际文件缔约成员的境内被抢注或未经许可使用,则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可以援引前述国际文件,请求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予以制止。
02 怎样成为驰名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路径
(1)个案认定
① 在具体的商标纠纷司法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产生争议的他人的商标已经构成了对其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并且容易导致混淆或者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时,才能通过此种路径提起驰名商标认定。
② 在经此种路径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其认定结果仅对本案有效。但曾在个案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后续类似案件中可以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予以酌情考虑。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认定
①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在产生商标确权纠纷的行政案件中,应当事人的请求,就其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并在认定的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或裁决。
② 也即此种路径中,当事人没有主张驰名商标保护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主动进行认定。如果争议商标与当事人申请认定的所谓驰名商标区别较大,或二者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相差较大,争议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导致混淆、误导受众、只是该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无必要对其是否驰名进行认定。

(二)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因素
1.主要通过以下角度考量商标是否已达到驰名状态
(1)相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
(2)该商标的市场声誉;
(3)商标已持续使用的时间长短;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5)商标宣传的模式、持续时间、影响范围、资金投入等;
(6)商标曾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7)其他因素。
2.商标被核准注册前与注册后均可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未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后,仅可获得本类别领域的法律保护;而已注册的商标被认定驰名后,则可获得类别领域的保护。影响二者能否被成功认定驰名的因素略有不同:
(1)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
①申请人的商标与争议商标的近似程度;
②使用二者的商品的类似程度;
③申请人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
④相关受众对于二者相同/相似之处的的注意程度;
⑤其他因素。
(2)已获核准注册的商标
①申请人的商标与争议商标的近似程度;
②使用二者的商品的类似程度;
③申请人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
④相关受众群体的重合程度及其对于二者的注意程度;
⑤与申请人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
⑥其他因素。
03 驰名商标的其他特权与使用边界
(一)深圳地区企业驰名商标及字号或可载入保护名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11月12日起施行。
1.名录保护方式
商事登记机关依据《办法》对驰名商标、知名字号进行梳理形成保护名录,并开展主动公示。商事登记机关对已载入保护名录以及处于公示期内的驰名商标、知名字号实施保护:
其他商事主体未经授权,将保护名录内的驰名商标或知名字号作为其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将被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主动拦截,从源头上大幅减少了侵犯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名称权行为的发生。
2.未被载入的救济措施
若您的驰名商标及字号符合要求但未被列入名录的,您还可以通过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建议书的方式申请列入。
(二)驰名商标不可用作宣传展览
还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生产者与经营者均不得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可能遭行政部门作出罚款等处罚决定。
长期以来,很多深耕产品与服务的企业,将成品打磨得很优秀,却常常忽视了品牌的打造与保护。而商标的申请注册又旷日持久,在突如其来的商标侵权纠纷中,往往会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这时对于驰名商标制度的合理运用,便可能起到奇效,甚至因祸得福。
相关法规 丨 Regulations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第一款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五条当事人主张商标驰名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下列证据,证明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时,其商标已属驰名: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二)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
(三)该商标的宣传或者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
(四)该商标曾被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
(六)证明该商标已属驰名的其他事实。
第十条原告请求禁止被告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驰名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作出裁判:
(一)该驰名商标的显著程度;
(二)该驰名商标在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的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
(三)使用驰名商标的商品与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之间的关联程度;
(四)其他相关因素。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且已被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驰名的商标。
本办法所称知名字号,是指在中国享有较高商业信誉和影响力,为相关公众所熟悉和知晓,显著区别于其他商事主体的标志性文字字号,包括:
(一)由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名称字号;
(二)入围《财富》“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名称字号;
(三)入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企业名称字号;
(四)中央企业字号及为社会公众所熟知的简称;
(五)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字号及为社会公众所熟知的简称;
(六)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名称字号及简称;(七)由科技部认定的“中国独角兽企业”名称字号;(八)商事登记机关认为具有较高知名度,需要进行保护的商事主体名称字号。
第五条商事登记机关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驰名商标、知名字号进行梳理,形成拟载入、更新的保护名录。商事登记机关将保护名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事登记机关将公布或调整更新保护名录。
“标红是非多”——“抖音”商标也还是没逃过被各路“神仙”“蹭热度”的命运,但在这起与某食品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中,网友们却惊呼“抖音因祸得啊!”这是咋回事?
近年来抖音用户数量飞速成长,已成为全国最受欢迎的原创短视频分享平台之一。截至2020年8月,包含抖音火山版在内,其日活跃用户已经超过了6亿。该应用上线以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经申请,获准注册了大量和“抖音”有关的商标,此类商标具有很强的显著性,且知名度极高。
但“标红是非多”——前段时间因为在干脆面包装上使用了 “正式加入组织,全国抖友走起”,“一入抖音深似海,全国抖友贺电来”等宣传语,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被法院判定侵犯了抖音的商标权。法院的理由是:被告不正当地借用了“抖音”商标的知名度,将侵权产品与“抖音短视频”及原告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起来,导致了公众混淆和误认。
看到这,似乎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符合大众基本常识的商标侵权案,但在判决书中,法院还将“抖音”商标认定为了“驰名商标”。这让不少网友直呼“抖音因祸得福”“抖音赚大了”,这是为什么呢?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驰名商标是咋回事。
01 驰名商标为啥被称为商标的VVVip——相比普通商标,“特权”多多
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商标是否驰名,有赖于商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或服务,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以此积累商誉,并通过对商标的持续使用、宣传和保护,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驰名商标也是中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往往意味着权利人的服务/产品质量、信誉、形象等已经得到了受众的普遍认可。另一方面,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又会使社会对权利人的认同度进一步提升,品牌效应的扩大也事半功倍。
一、无形资产的增加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所带来的品牌形象提升往往还会拉动品牌市值评估的提升,另一方面,对于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来说,以驰名商标的相关权利(如使用权)进行出资或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也更有优势。

二、受到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1)保护范围更大
被核准注册的普通商标只能在被核准的范围内获得法律对于其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而驰名商标在此基础上,还可在与核准范围有一定关联的领域受到法律保护,享有诸如禁止他人擅自使用的权利。
(2)保护力度更强
①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他人已经被核准注册的普通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构成混淆的,不予核准注册;被核准注册的驰名商标则在该基础上,还可对抗在后申请注册于不相同、不类似的商品上的相同或类似商标。
② 对于已被恶意注册的与真实权利人商标相同和近似的普通商标,他人应在恶意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的五年内向商评委提出宣告无效申请;而被恶意注册相同或近似的驰名商标的,申请宣告无效则没有时间限制。
(3)保护领域更广
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在制止他人将其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域名等方面也可以获得更多的支持。
①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即使是未经核准注册的驰名商标,若被他人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也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于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应当认定其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恶意。
(4)为品牌的海外保护及商标申请保驾护航
中国驰名商标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WTO规则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特殊保护。如果中国驰名商标在上述国际文件缔约成员的境内被抢注或未经许可使用,则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可以援引前述国际文件,请求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予以制止。
02 怎样成为驰名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路径
(1)个案认定
① 在具体的商标纠纷司法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产生争议的他人的商标已经构成了对其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的复制、摹仿、翻译并且容易导致混淆或者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时,才能通过此种路径提起驰名商标认定。
② 在经此种路径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其认定结果仅对本案有效。但曾在个案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后续类似案件中可以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予以酌情考虑。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认定
①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在产生商标确权纠纷的行政案件中,应当事人的请求,就其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并在认定的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或裁决。
② 也即此种路径中,当事人没有主张驰名商标保护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主动进行认定。如果争议商标与当事人申请认定的所谓驰名商标区别较大,或二者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相差较大,争议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导致混淆、误导受众、只是该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损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无必要对其是否驰名进行认定。

(二)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因素
1.主要通过以下角度考量商标是否已达到驰名状态
(1)相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
(2)该商标的市场声誉;
(3)商标已持续使用的时间长短;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5)商标宣传的模式、持续时间、影响范围、资金投入等;
(6)商标曾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7)其他因素。
2.商标被核准注册前与注册后均可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未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后,仅可获得本类别领域的法律保护;而已注册的商标被认定驰名后,则可获得类别领域的保护。影响二者能否被成功认定驰名的因素略有不同:
(1)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
①申请人的商标与争议商标的近似程度;
②使用二者的商品的类似程度;
③申请人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
④相关受众对于二者相同/相似之处的的注意程度;
⑤其他因素。
(2)已获核准注册的商标
①申请人的商标与争议商标的近似程度;
②使用二者的商品的类似程度;
③申请人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
④相关受众群体的重合程度及其对于二者的注意程度;
⑤与申请人商标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
⑥其他因素。
03 驰名商标的其他特权与使用边界
(一)深圳地区企业驰名商标及字号或可载入保护名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11月12日起施行。
1.名录保护方式
商事登记机关依据《办法》对驰名商标、知名字号进行梳理形成保护名录,并开展主动公示。商事登记机关对已载入保护名录以及处于公示期内的驰名商标、知名字号实施保护:
其他商事主体未经授权,将保护名录内的驰名商标或知名字号作为其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将被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主动拦截,从源头上大幅减少了侵犯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名称权行为的发生。
2.未被载入的救济措施
若您的驰名商标及字号符合要求但未被列入名录的,您还可以通过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建议书的方式申请列入。
(二)驰名商标不可用作宣传展览
还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生产者与经营者均不得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可能遭行政部门作出罚款等处罚决定。
长期以来,很多深耕产品与服务的企业,将成品打磨得很优秀,却常常忽视了品牌的打造与保护。而商标的申请注册又旷日持久,在突如其来的商标侵权纠纷中,往往会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这时对于驰名商标制度的合理运用,便可能起到奇效,甚至因祸得福。
相关法规 丨 Regulations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第一款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五条当事人主张商标驰名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下列证据,证明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时,其商标已属驰名: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二)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
(三)该商标的宣传或者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
(四)该商标曾被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
(六)证明该商标已属驰名的其他事实。
第十条原告请求禁止被告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原告驰名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作出裁判:
(一)该驰名商标的显著程度;
(二)该驰名商标在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的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
(三)使用驰名商标的商品与使用被诉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之间的关联程度;
(四)其他相关因素。
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且已被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驰名的商标。
本办法所称知名字号,是指在中国享有较高商业信誉和影响力,为相关公众所熟悉和知晓,显著区别于其他商事主体的标志性文字字号,包括:
(一)由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名称字号;
(二)入围《财富》“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名称字号;
(三)入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企业名称字号;
(四)中央企业字号及为社会公众所熟知的简称;
(五)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字号及为社会公众所熟知的简称;
(六)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名称字号及简称;(七)由科技部认定的“中国独角兽企业”名称字号;(八)商事登记机关认为具有较高知名度,需要进行保护的商事主体名称字号。
第五条商事登记机关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驰名商标、知名字号进行梳理,形成拟载入、更新的保护名录。商事登记机关将保护名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事登记机关将公布或调整更新保护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