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发文,要求加大治理力度,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切实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重拳出击解决“饭圈”乱象问题。其中包括取消明星艺人榜单、优化调整排行规则、严管明星经纪公司、规范粉丝群体账号、规范应援集资行为等。
当资本密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商事纠纷和违法犯罪就会接踵而至,这在“饭圈”早已不是新鲜事情。譬如粉丝花钱为偶像“打榜”“投票”现在已成常态,而常有犯罪分子借着“集资”的名义,骗取粉丝的财产。
这绝非偶然,也并非危言耸听。事实上,粉丝作为拥有“强大购买力”的主体,不仅仅是演艺公司的“营业目标”,也一直被某些在经济犯罪边缘不断“试探”的人视为“盘中肉”,大有“大快朵颐而后快”的心思。
除此之外,粉丝不仅容易成为违法犯罪的受害者,有时也可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害人。尤其在诈骗罪行、寻衅滋事罪行等犯罪行为中,时不时能看到“追星粉丝”的身影。
今天,叶律师给大家讲一讲“偶像应援”中的那些常见的犯罪陷阱,以下案例部分为真实案例改编,部分为作者虚构,仅供大家理解。
一、以“投票”为由骗取粉丝钱财
应援会、粉头以“应援”、“投票”为由,吸取粉丝资金,但并未将该资金用于“打榜”、“总选”之中,而用于个人挥霍,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案例分析:李田所是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的应援会主要负责人之一。在49 group的年度人气总选活动开始前,李田所向“徐家汇49”的粉丝发出号召集资,称集资款项将全部用于总选投票。此后,李田所集资114514元,但并未用于投票而用于个人挥霍。此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对李田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面对警方的指控,李田所供认不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二、在粉丝群中实施诈骗行为,骗取财产。
粉丝会、应援会是诈骗犯罪的高发区域,粉丝们容易对粉丝群、应援会中的其他成员报以较高的信任,往往容易放松警惕,以至成为诈骗犯罪的受害者。
案例:2017年,被告人李田所在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应援会中结识被害人王某某,后为偿还个人网络欠款,于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虚构出交通事故需赔偿他人、自己受伤、家中变故、被冒名贷款需还款等理由,并以意欲自杀博取王某某同情,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王某某钱款合计人民币446,872元,在案发前已退还人民币36,646元。
2019年12月12日,被告人李田所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仅作部分供述,后在家属帮助下与王某某达成还款协议,但支付了首期人民币100,000元后未能按期继续退赔。法院在审理本案时认为,被告人李田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公民钱款,数额巨大,依照法律的规定,已构成诈骗罪。
三、谎称卖票或印制假票骗取钱财
案例一:2016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李田所谎称其在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运营公司中任职,并且能够通过内部渠道获取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年度总决选门票的事实,让郭某帮其在网上代售门票,骗取被害人郭某人民币116891元;2016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李田所谎称其在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运营公司中任职,能够通过内部渠道获取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某次握手会的门票,并虚构“能够安排被害人刘某与偶像团体成员之一张某见面”、“张某需要向刘某借钱”、‘向张某赠送礼物’等事实,共骗得被害人刘某款物共计人民币276813元。被告人李田所共应承担犯罪金额人民币393704元。被告人李田所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退赔了赃款赃物共计人民币159198元。
案例二:李田所是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的应援会负责人,2017年7月,其伪造了“徐家汇49”团体握手会活动入场券400张,用于骗取粉丝钱财。刘某从李田所处购买假票后前往“徐家汇49”团体剧院参加活动时被告知系假票,剧院报警后,公安民警将售卖假票的李田所抓获。法院认为,李田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四、为了“打榜”而非法使用计算机
打榜是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但流量造假如果超过了一定限度,有可能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此外,如果在打榜的过程中,利用木马等侵入他人计算机,或者利用微博应用端口手段,非法盗取或控制其他人的账号进行刷榜活动,则有可能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20年4月,国家网信办出台文件,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在社交平台、音视频平台的热搜榜、排行榜、推荐位等重点区域应援打榜、刷量控评、大额消费等行为。大力整治明星话题、热门帖文的互动评论环节煽动挑拨青少年粉丝群体对立、互撕谩骂、人肉搜索等行为。严格清查处置“饭圈”职业黑粉、恶意营销等违法违规账号。深入清理宣扬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不良价值观的信息。
案例:蔡徐坤1亿转发量幕后推手星缘App的开发者蔡某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已被丰台检察院批捕。根据刑法第286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流量造假业务的买方也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共犯,这恐怕是所有花钱为偶像做数据的粉丝万万没有想到的。
五、针对偶像或粉丝的网络暴力
“萝卜白菜,各人各爱”本该是共识,但是部分狂热的粉丝却并没有很好地理解这句话。不同偶像团体的粉丝之间、同一偶像团体不同成员的粉丝之间经常会发生争执。有些争执只是理性交流,但有些争执却“口吐芬芳”,更有甚者会发动针对粉丝个人的网络暴力乃至线下暴力,这些行为均有可能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
六、不当应援行为
不当应援行为也有可能被指控犯罪。
案例分析:王大拿是某日本少女偶像“横须贺46”的粉丝。某日在网络上与中国某少女偶像团体“徐家汇49”粉丝发生争执,于是在女团“徐家汇49”的某次公演开始后,进入剧场高喊应援口号“世界が!一番!可愛い!xx酱(横须贺团成员)”、“言いたいことがあるんだよ!やっぱりxx(横须贺团成员)はかわいいよ!”,而附近一名“徐家汇49”粉丝张某(男,38岁)听闻后高喊“厄介毒瘤滚出克(去)”,随后两人在剧场互殴,打斗导致两名公演观众、一名工作人员受伤。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对王大拿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张某另案处理)。面对警方的指控,王大拿供认不讳,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七、私生饭行为
“私生饭”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跟踪、偷拍、骚扰明星,甚至跟机拍摄、包车尾随、入侵住宅等,还会有追车、超车、强行变道逼停明星艺人车辆等行为,严重时还会扰乱公共秩序,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私生饭”的“私生”行为,侵犯了明星隐私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而追车、超车、强行变道逼停明星艺人车辆等行为,极易造成安全事故。若造成了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承担刑事责任。
部分“私生饭“还会倒卖艺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星个人电话、住址、行踪信息都属于其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或提供明星私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八、接机行为
接机是许多粉丝所热衷的活动之一,然而不恰当、无秩序的接机活动可能会扰乱公共秩序,引发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
九、结尾
追星有风险,应援需谨慎,粉丝们在追星过程中要时刻记牢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一刻也不能放松。
“一定要出重拳!”——追星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南
作者:叶东杭来源:辩护人叶东杭

2021年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发文,要求加大治理力度,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切实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重拳出击解决“饭圈”乱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