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作用,上海闵行法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为生活‘典’个赞”系列普法栏目,结合社会热点话题、民生关切,邀请青年干警以视频问答的形式展开普法。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一“典”就会的生活锦囊,成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坚强后盾。


李丹
浦江法庭法官助理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作用,上海闵行法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为生活‘典’个赞”系列普法栏目,结合社会热点话题、民生关切,邀请青年干警以视频问答的形式展开普法。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一“典”就会的生活锦囊,成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坚强后盾。


李丹
浦江法庭法官助理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