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塞法院招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据悉,徐某某(64岁)与李某某(58岁)系同村村民,2022年7月,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公安机关在对此事进行调解处理无果后,对徐某某、李某某分别处以罚款200元、3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徐某某向安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锋鉴于双方年纪较大,又是同村邻里,在初步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到双方居住地了解情况,倾听双方诉求,进行调解。李法官从法理的角度向当事人释明双方的过错责任,又从情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劝导。同时邀请双方当事人子女参与调解,通过多番的讲解与交流,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兑付了案件款。
法官说法: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情急之下,言语失措、不当,本是自然人的正常反应,所以我们遇事应当保持冷静、避免冲动,以正当合理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但是发生肢体冲突,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非但不能解决争端,反而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得不偿失。
安塞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 悉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安塞法院来源:延安中院

近日,安塞法院招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据悉,徐某某(64岁)与李某某(58岁)系同村村民,2022年7月,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