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在“有问有答”中有位蔡女士向我们提出如下问题: “去年年底,我父亲骑电动车走反道,被面包车撞伤至小腿主骨骨折,肋骨断三根。交警判我父亲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们应该向对方索要多少的赔偿费?

在“有问有答”中有位蔡女士向我们提出如下问题:
“去年年底,我父亲骑电动车走反道,被面包车撞伤至小腿主骨骨折,肋骨断三根。交警判我父亲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们应该向对方索要多少的赔偿费?(直到现在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
我所律师胡远碧对此问题作出以下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交通事故可能涉及如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天数为基数,日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如构成伤残,且有被抚养人的,还可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构成伤残的,还可适当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你方可根据上述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计算出可主张的赔偿金额。如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由对方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限额1万元,残疾赔偿限额11万元),超出交强险范围的部分由你父亲与对方在各自责任比例内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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