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律师事务所关于近期加强疫情防控、实行在家网上办公的工作安排

来源:尚权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保障律所日常工作和重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特作出以下部署和安排: 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务必按照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保障律所日常工作和重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特作出以下部署和安排:
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务必按照中央和各地的部署和要求,落实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延迟节后上班
律所在1月26日已经下发通知:推迟春节后上班时间,暂定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恢复正常上班。如需进一步延迟,再行通知。春节期间离京返乡或旅游度假的员工,可以据此调整行程,推迟返京时间。
2.严格返京人员管理
根据北京市律协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如果律所人员在湖北地区的,需留在原地,暂不回京。如有开庭等任务的,请主动与法院联系调整开庭时间,或报告律所协调当事人更换代理律师,必要时由律所报请律协出面协调。
疫情防控期间,如果律所人员从其它地区返京,要主动报告、接受检测,按照要求做好自我隔离,经律所主任批准后方可到岗工作。
3. 严格出京人员管理
根据北京市律协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离京报备手续,没有极其特殊情况的,在京的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律所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出京。确需离京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向律所主任报告。
4. 严格律所疫情报告
律所人员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律所,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查明病因,积极治疗。非急性发作疾病暂时不去医院,避免交叉感染。
律所按照要求及时向律师协会、司法局报告相关情况。
5. 全面掌握全员春节期间活动情况
1月29日,律所已对全员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包括离开律所时间、目前所在地、途经地、计划返回律所时间等)进行了统计。如有情况变化,请报告律所随时更新。
必要时或根据上级要求,律所将通知全员每日在线填写《尚权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每日报备登记表》,由律所执行主任进行每日监督检查。
6.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延迟放假期间,请远离疫区、减少外出,返京途中或外出时做好自我防护。市内出行,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出行。
恢复正常上班后,疫情完全解除前,仍应减少外出和应酬,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佩戴口罩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 加强律所公共环境防护
律所备有一定数量的防护口罩、消毒用品以及体温检测设备,确保办公场所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每日到岗人员需进行体温测试和手部、衣物、手机等消毒工作。
如有来访人员,需先了解其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让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了解其需求后,尽量通过电话等方式沟通交流。来访者和接待者均须佩戴口罩,接谈时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对于来自湖北的客户,应尽量劝阻来京来所;已经来所的,应第一时间报告律所主任。
行政人员要注意开窗通风,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来访人员接待全部改用一次性纸杯。
8.做好舆论引导
注意收看相关新闻报道,关注了解疫情动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证实的或者消极负面的消息不转发、不炒作。
9.鼓励开展捐助和公益法律服务
律所和党支部倡导并适时组织全员通过正规途径,向武汉等疫区进行捐助。鼓励并支持律师参加各级政府、律协为抗击疫情组织的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二、实行在家网上办公
1月31日(初七)至2月9日(正月十六)期间,实行在家网上办公,保证律所日常工作和重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1.全员保持通讯畅通
在家办公期间,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请保持手机、微信、企业邮箱等通讯手段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疫情解除前,律所不再召开集体会议,必要时通过视频方式开会。
2.律所电话转接和信息报告
律所总机电话、咨询电话转接至值班人员或行政人员手机。在工作日上班时段,行政人员手机需保持电话接听畅通,并做好来电登记工作。
行政人员需随时关注司法局、律师协会的有关通知,每天至少关注两次律所公共邮箱、行政微信群、律师管理平台的通知或公告。如接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紧急重要通知,需第一时间向律所主任通报。
律所大门张贴延长假期的公告,并注明律所值班人员或者行政人员联系方式。
3.业务咨询和律师值班
如有电话业务咨询,行政人员接听后,需及时在线提交《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业务咨询登记表》,并将来电记录转发至值班律师。
未离京律师在线轮替值班,并保持手机、微信畅通。值班律师在接到行政人员转来的咨询信息后,原则上应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供咨询、沟通委托,或者建议委托人在疫情解除后再来上门面谈沟通。
确需在律所见面咨询或签署协议的,应事前报告律所主任,并尽量压缩面谈时间,做好自身及客户的防护工作。律所前台已放置备用口罩,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取用。
4.文书领用和公章使用
2月10日恢复正常上班后,可正常领用文书和使用公章。
2月10日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章或领取文书,请按照律所规章制度,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提交用章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到律所盖章或领用文书时,需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在此期间如有新签协议,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可将协议电子版(PDF版)发委托人签字邮寄,恢复正常上班后补盖公章。
如有律师费到账,可与财务人员联系进行线上查收确认,恢复正常上班后补开律师费发票。
5.案件办理和业务开展
律师要及时关注、理解、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监所管理的特别规定,非因开庭等原因必须会见的,应尽量延期会见,并做好向家属的解释工作。必须会见的,应遵守监所规定,接受检测、做好防护,并尽量压缩会见时间。
在此期间,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应加强沟通、合理安排、分工协作,积极做好阅卷笔录制作、辩护意见准备等基础性工作,并在办公系统及时记录工作日志,为疫情解除后的开庭、会见等工作做好准备。
6.品牌宣传与舆论引导
1月31日(初七)起,微信公众号“尚权刑辩”恢复发稿,宣传人员在家办公。
2月1日起,总所(包括合肥分所)合伙人和授薪律师、律师助理,每人每月至少提交一篇原创稿件,否则分别扣200元、100元作为原创奖励基金。
宣传人员要保证手机联系畅通和微信在线,及时保存收到的原创文稿和推荐稿,按时排版、校稿、发送预览,及时更新尚权官网、微博等自媒体信息,同时在线对接春节前布置的其他工作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公众号要注意转发上级的重要通知,及其他与防疫相关的重要稿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公众信科学、不恐慌、不传谣。
上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在家网上办公安排,请各分所结合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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