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剧|看《执行法官》“冒名”“顶包”有什么法律后果?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生活中,“替”他人签到、“冒名”签字,甚至替他人“背锅”担责的事情,并不鲜见。司法实践中,酒驾醉驾被查、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中,也时常出现冒名“顶包”者。“冒名”“顶包”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生活中,“替”他人签到、“冒名”签字,甚至替他人“背锅”担责的事情,并不鲜见。司法实践中,酒驾醉驾被查、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中,也时常出现冒名“顶包”者。“冒名”“顶包”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有什么法律后果?总台中国之声记者孙莹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法官,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顶包”称“人是我打的”是种什么行为?
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携手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等共同出品的电视剧《执行法官》中,郑知夏在遭到拆迁公司派来的贾小飞一伙人暴力威胁后,报了警,而贾小飞却找到了当时被要求跟着去“看热闹”的方强。

剧情回顾


贾小飞:郑知夏这小子报警了,警察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要是不进去一个人,这事就完不了,你能帮我“顶”一下吗?
方强:哥,我那天我没动手啊。
贾小飞:我知道。
方强:那为什么是我啊?
贾小飞:那还能是谁呢?那天去的那些兄弟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干净,他们要是再进去,判的就重了。

看剧有疑


剧中,贾小飞在将郑知夏打伤后,让方强“帮忙”顶罪,并称在场的小弟们都指认是方强打的人,并以方强的家人安危相威胁,迫使方强同意。替人“顶包”是一种什么行为?

法官释法


宫淼:剧中,方强明知人是贾小飞打的,不向司法机关举报,或者说反映真相,还故意顶替犯罪的人,也就是贾小飞,欺骗司法机关,进行所谓的“顶包”,为贾小飞掩盖罪行,使他逃避法律制裁,这是典型的包庇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包庇罪,是我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孙崧博:依据法律规定,除了冒名“顶包”,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的人所实施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性质上均属于包庇行为,可构成包庇罪。

包庇他人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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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齐麟:郑知夏,你说是我表弟方强打的你,到底怎么回事?
郑知夏:他打的我,在场的所有人都能证明,不过我已经和他签了刑事谅解书,现在可以领他回家了。
齐麟:你先说清楚,你认识方强吗?就说他打你?
郑知夏:我不认识他,但他认识我。
齐麟:什么意思?
郑知夏:你去问他,他会告诉你一切。

法官释法


宫淼:剧中的方强虽然没有被追究他所“顶包”的打人的行为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他构成包庇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最重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冒名、替签均面临很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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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强:不签和解书,大不了我进去待三天。
齐麟:你真的是个法盲,我告诉你,如果郑知夏不签刑事谅解书,那就不是进去待两三天的事了,真要是那样,你这辈子就有污点了!你说,谁让你这么干的?

看剧有疑


剧中,法官齐麟强烈怀疑表弟方强被人利用,冒名顶罪,坚持要查出幕后指使者。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把冒名、替签字等问题当回事,现实生活中,冒名、替签还有哪些风险?

法官释法


孙崧博:因房屋未能登记到借名人名下,所以一旦出名人反悔,如果借名人无法提供购房票据、实际使用或控制房屋等证据,无法对借名买房做出合理解释,可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如为购买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政策性房屋而借名买房,因借名人不具备购房条件,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可能被法院认定借名买房行为无效。

宫淼:在北京,被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会导致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会被撤销登记、指标作废。三年内提出的指标申请将不被受理。承租人面临租牌费用无法要回的风险。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实行“冒名”行为,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轻则遭受财产损失,重则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眼提示


“敢作敢当”,是敢于承担责任的表现,但如果没做,尤其是没做坏事,却要冒充他人“敢作敢当”,是包庇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各种“冒名”因其虚假的本质,都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剧里剧外,人世百态。是非曲直,以法论理。法眼看剧,下期请您继续关注。

来源:央广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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