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单方制定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如“本店概不退款”)。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作者: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来源: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商家单方制定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如“本店概不退款”)。消费者可主张条款无效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