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Covid-2019新冠病毒正肆虐全球,无情剥夺数以百万计人的生命和健康,给全人类一次沉痛的打击和教训。同时,这场人类历史上的大灾难也带来“美国威胁停缴WHO会费”“多国截留他国防疫物资”等国际社会秩序动荡;美国、日本等国大量印钞发钱、鼓励本国企业搬迁回国等全球经济环境危机;也有诸如“包机接回本国公民”和“勒令他国人限期离境或禁止入境”等如何对待在海外的本国公民和在本国内的他国公民的行为,正在考验着全球治理者们的智慧能力和道德水准。
一、疫情后世界将面临着怎样的格局
毋庸置疑,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必将深远。4月8日,习近平主席在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强调: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综观国内外各方关于“中美关系”和“世界格局”的言论报道,我们大致可以感知到美国主导下世界主要国家可能采取的对华措施主要包括:多元次打击中国科技龙头企业和海外商业利益,有计划地冻结、没收中国海外国有资产甚至公民资产等;妄图继续维系西方知识产权优势地位,阻隔中西科学技术和学术人文交流(参见美国著名杂志《国家评论》);对中国商品征收高关税,大规模消减中国商品竞争力;鼓励扶持本国企业撤出中国,重建本国生产要素体系,动摇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图谋发起“佯攻”,提起针对中国的索赔及诉讼,从而进一步抹黑中国;利用“中国病毒”等方式污名化中国,图谋单方面减免本国债务,如从中国购买的美国国债中扣除抗疫费用(如美国著名政治分析师Benny Johnson和特朗普的长子等持此观点);肆意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通过呼吁“WHO吸纳台湾为成员”等手段妄图误导国际社会默认我国台湾地区具有独立的国际法地位,挑起中国内乱纷争;妄图挑起中美全面对抗,对中国海上商业利益进行军事封锁和资源掠夺(参见美国海军学院刊文)。
由此,这也使得疫情后的世界格局秩序将面临着两种可能性:其一,20世纪缔造的战后秩序发生巨变,主权国家实力更迭和规则体系重新洗牌(如郑永年教授语等),世界呈两极格局发展(如阎学通教授语等)。这种情形下,中美全面对抗并演化成两大阵营。其二,20世纪缔造的战后秩序规则仍然行之有效,全球多极化发展格局总体稳定,世界暂不会出现两极格局(如王缉思教授语等)。这种情形下,“一超多强”的多极化格局长期发展。
所以,我们的海外公民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将可能面临着这样的世界格局。那么,这将可能会带来哪些国际法上的问题?
二、疫情后将可能面临着哪些主要国际法问题
疫情之后,就权益保障而言,归纳起来海外公民可能主要面临如下国际法上的问题:其一,持续面临着生命健康权保障问题。例如,因违法犯罪、疾病灾害、恐怖袭击等原因而使得其生命健康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也缺乏专门的国际条约(如中外多边或双边条约)立法等法律保障与救济。其二,持续面临着受教育权益保护问题。目前,我国海外公民(留学生)主要是分布在那些资源先进丰富、体制机制较发达的国家(如美、英、德、法等),而对方国在我国内公民(留学生)不多,故而可能存在海外公民权益保护不对称而难以达成专门性国际保护协议的问题。其三,持续面临着人格尊严权益保护问题。我国海外公民受到外国人的歧视、侮辱、殴打、刁难抵制的现象长期存在,但目前除了领事保护之外,还缺乏一个全面而高效的保护机制。
三、疫情后,我们该如何更好地保护海外公民权益
疫情之后,我们应当如何加强对海外公民这类特殊群体的保护?主要可能有以下几类措施:
首先,应当加强我们国内相关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保障机制建设,努力探索强化国内法的域外效力和域外适用。譬如,加快出台海外利益保护专门立法,完善海外利益保护法律体系;统筹综合外交保护、领事保护机构,探索设立国家专门的海外利益保障部门;探索强化国内法(司法判决)的域外效力和域外适用。
其次,持续推进中外有关双边或多边条约或者保护条款的谈判签订,强化国际法上的互惠互利、利益关联与保障。譬如,努力探索签订专门的中外双边或多边的海外(留学生)利益保护条约;或者,探索创新中外双边或多边的经贸投资协定,合理设置利益关联,纳入保护性条款。
再次,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等社会主体,如安保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组织等深度参与建构保障机制。譬如,鼓励引导安全保护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长效参与针对海外公民的安保任务;鼓励各级各类保险公司和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等完善海外保险业务,逐步达到全覆盖网;鼓励引导法人、社会组织机构、个人等设立各类基金,深度参与海外公民的保护。
次之,探索推动构建全球统一信息平台,畅通海外公民利益保护通道。譬如,探索建构全球统一信息平台,如海外留学APP、专设5G等定位报警救援系统模块等,确保及时有效救助海外公民;探索推进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国际联动处置机制,如设立中外双边或者多变的专门性组织机构等。
最后,探索建构国际信用体系,鼓励引导外国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机构等参与保护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譬如,鼓励引导外国人参与保护工作,并根据情况分类给予适当的金钱、贸易投资便利、境内考察旅游等物质激励,或者给予外国人“国际好人”“荣誉国民”“中国功臣”等精神荣誉上的奖励;对于侵害海外公民权益的外国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和利害关联人追究法律责任和实施“限制或禁止入境过境”“限制或禁止购买中国产品和服务”等惩戒制裁措施。
疫情之后,我们该如何更好地保障海外公民权益?
作者:宋云博来源:万益说法

当前Covid-2019新冠病毒正肆虐全球,无情剥夺数以百万计人的生命和健康,给全人类一次沉痛的打击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