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问题进行了查处,
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在回答记者提问中答,“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其实在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中就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本次偷逃税案件的处理,体现了税务机关从税源控制到打击偷逃税收的决心,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体系,发挥法律的引导、保护、规范作用,依法增强惩罚力度,从而增强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重视依法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培育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网红主播或互联网企业就是轻视甚至是蔑视企业的税收法律防控,以期通过“瞒天过海”的方式来偷逃税费。虽然网络直播所面对的市场庞大、群体具有不确定性,使得税务监管存在一定的障碍,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企业和个人仍需要以法律为准绳、秩序为基础,增强社会责任感与道德良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其中业务合规管理等法律风险是企业的剜疮之短痛,而税收法律风险则是企业的锥心之长痛。
税收风险发端及形成于民事法律领域,却适用于行政法律领域,若不加控制、约束或修正,必然会演变至刑事法律领域。税收法治化进程下,税收规范化必将成为企业发展必须加强的关键重点。所以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管理层,需要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在“税收法定”的大原则下,建立税收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将税收法律风险防控纳入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之中。
后期,笔者将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专题,站在企业的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背景、目的和重点条款进行解读,用税收战术思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尽请期待。
因轻视这一点,网红主播偷逃税被重罚千万元
作者:张旖潇 刘佳莹来源:稼轩律师

2021年11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