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突飞猛进,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再加之我国人口数量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逐年递增,且有增长趋势,给公民的生命、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2014年1月9日,原告江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为了获得更高的合法赔偿金,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
本律师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
1、原告事故前一年未办理暂住证,也没有缴纳社保记录,无法证明在厦门居住和工作的事实,虽然原告伤情较重,本律师预估可以构成十级伤残,但以现有证据仅仅能支出农村标准的十级残疾赔偿金30016元;
2、若向保险伤情理赔,保险无法赔偿原告未成年女儿的抚养费,及原告构成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此,本律师建议原告将某某进行诉讼,并在庭前根据本律师的指导准备大量可以证明在厦门生活居住的证据(详见判决书)。
本案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法官分析了本律师提供的诸多证据,最后支持了残疾赔偿金适用厦门市城镇标准82720元,并进一步支持了我方提出的原告女儿的抚养费13432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本案较保险理赔标准额外多获得71136元,超出人当事人江某某的预期,案件胜诉圆满结束。
附:判决书







2014年1月9日,原告江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为了获得更高的合法赔偿金,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
本律师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
1、原告事故前一年未办理暂住证,也没有缴纳社保记录,无法证明在厦门居住和工作的事实,虽然原告伤情较重,本律师预估可以构成十级伤残,但以现有证据仅仅能支出农村标准的十级残疾赔偿金30016元;
2、若向保险伤情理赔,保险无法赔偿原告未成年女儿的抚养费,及原告构成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此,本律师建议原告将某某进行诉讼,并在庭前根据本律师的指导准备大量可以证明在厦门生活居住的证据(详见判决书)。
本案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法官分析了本律师提供的诸多证据,最后支持了残疾赔偿金适用厦门市城镇标准82720元,并进一步支持了我方提出的原告女儿的抚养费13432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本案较保险理赔标准额外多获得71136元,超出人当事人江某某的预期,案件胜诉圆满结束。
附: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