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上海高院始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和要求,指导全市法院积极开展跨域服务各项试点工作。目前,三级法院已全部设立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借助“移动微法院”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8月2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和青浦区法院,将管辖法院为江苏的两起案件分别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移动微法院”成功立案,标志着两地跨省异地立案初步实现。
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自2017年3月上海高院被确定为跨域立案服务试点单位以来,上海高院始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和要求,将跨域立案服务列入全面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点内容,制定了《关于跨域诉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全市法院积极开展跨域诉讼服务各项试点工作。在今年6月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最大限度便利群众诉讼。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上,要求大力推进跨域立案改革。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之后,上海法院将跨域诉讼服务放在突出位置,在三级法院全部设立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并借助“移动微法院”和长三角“一网通办”两个平台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8月2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和青浦区法院,两件管辖法院为江苏法院的民事案件分别通过“一网通办”和“移动微法院”双通道成功立案,整个过程仅十几分钟,标志着两地跨省异地立案初步实现。
一、“一个专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诉讼服务
一是遵循诉讼服务原则。遵循便利群众诉讼原则,让当事人在协作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享受到与管辖法院相同的诉讼服务;遵循依法办理原则,跨域立案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立案、管辖、送达和期间的规定;遵循联动协作原则,协作法院和管辖法院强化协调,主动配合,高效办理当事人的跨域立案申请。二是设立跨域立案专窗。上海三级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跨域立案专窗,指定专人负责跨域立案服务,在醒目位置公布跨域立案服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公用移动终端、扫描仪、彩色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院提交诉讼材料。三是优化联动协作流程。跨域立案专窗根据当事人立案申请,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收件登记,将所需材料拍摄影像上传至受理系统并发送至管辖地法院专窗。经过线上数据推送、待办消息提醒,管辖地法院专窗完成远程协助收件、材料审核并进行信息回传。上海法院接收立案受理通知书后将材料打印交当事人签收,并帮助寄送纸质立案材料,实现就近提交、协助传送、异地办理、本地签收的“一站式”便捷高效诉讼服务。
二、“移动微法院”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跨省异地立案
一是加快推进上海“移动微法院”建设。为推进跨域立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以现有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在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中新增“跨域立案”模块。为加快推进上海移动微法院建设和试点应用工作,上海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成立联合项目组,依据移动微法院建设指南和技术规范,基本完成上海“移动微法院”建设。上海作为全国率先开通“移动微法院”的法院之一,积极与“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对接,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二是通过“移动微法院”实现沪苏两地跨域立案。沪苏两地法院强强联手,为当事人建起一条跨省异地立案“高速公路”。上海法院通过跨域立案专窗将诉讼材料提交至“移动微法院”平台后,江苏法院跨域立案专员可即时收到材料,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8月2日上午,上海青浦区法院通过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成功帮助当事人就一起加工合同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发起了跨域立案,这是自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以来,长三角沪苏两地首次通过“移动微法院”实现跨域立案,获得当事人好评,更吸引不少当事人来到跨域立案专窗咨询,现场感受法院跨域立案的智能高效。
三、“一网通办”平台加速长三角司法协作一体化进程
一是入驻“一网通办”平台升级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系上海统筹归集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功能性平台,注册用户逾千万。今年3月1日,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入驻“一网通办”,成为全国首家入驻“一网通办”的非政务服务单位。目前,上海法院已有22项诉讼服务正式入驻“一网通办”试运行。5月,长三角沪苏浙皖一市三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正式开通运行,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二是通过“一网通办”实现沪苏两地跨域立案。上海高院作为牵头法院,积极组织长三角四地法院共同商讨诉讼服务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有关事项,江苏法院率先回应这一诉讼服务建设并积极协同推进相关工作。7月31日,上海法院、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率先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为两地跨省立案提供了另一个重要通道。8月2日上午,上海徐汇区法院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跨域立案专窗,帮助当事人就一起劳动合同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发起了跨域立案,收到申请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法院跨域立案专员立即审查材料,并当场予以立案。15分钟后,上海徐汇区法院的平台页面审核进度上显示“管辖法院已受理”。这是全国首例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现跨域立案的案件。获得当事人和律师的一致好评。
上海法院通过“一个专窗、两个平台”首次实现长三角地区双通道跨域立案
作者:上海高院研究室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编者按 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