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风险提示书,预防“民转刑”案件

来源: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5月24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向梨树县胜利乡石庙子村委会发出《风险提示书》,要求他们妥善解决土地纷争,防止“小纠纷”酿成“大隐患”。

5月24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向梨树县胜利乡石庙子村委会发出《风险提示书》,要求他们妥善解决土地纷争,防止“小纠纷”酿成“大隐患”。
案情简述
石庙子村民明某和赵某因土地权属问题一直争执不下,村委会多次对二人进行调解均未成功。2022年秋天,在明某和其妻子在收割玉米时,赵某上前殴打明某夫妻,明某妻子被打成轻伤。赵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赵某在服刑期间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明某侵害其健康权为由要求赔偿。明某提起反诉。
四平中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研判评估:双方矛盾根源系土地权属之争,长期未能解决,本案存在“民转刑”风险和不稳定因素。为防止并遏制土地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风险,遂向双方所在村委会发出《风险提示书》——“民事案件已经审理完毕,但造成双方矛盾的根源即争议土地由谁耕种的问题并未解决,双方仍存在发生冲突的可能。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造成更严重后果,请你村对此务必高度重视,从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无讼乡村出发,研究解决办法,加大调解力度,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协调处理好两家之间的土地争议。”
法院提示村委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开展法治教育,引导村民学法、懂法、用法,通过相关组织或法律方式等正当渠道解决邻里纠纷,避免“民转刑”、“案生案”等事件发生。
风险提示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的具体体现,此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衍生案件及不安定因素的发生,更有利于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确保辖区安全稳定。下一步,四平两级法院将继续协同相关部门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夯实“平安四平”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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