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 —
“新”法TALKS
引言
近年来,诉至江北新区法院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但个体工商户同类侵权、重复侵权现象突出。有的个体工商户未认识到注册商标是他人的知识产权,用作门头标识;有的未对供货方资质进行审查……今天,结合一起典型案例一探究竟吧!
PART 01
某公司是知名注册商标“华联超市”的注册人,发现乡村某个体工商户的店铺门头名称含有“上海华联”等字样,与其门市《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名称不一致,认为该个体工商户侵害了公司的商标权,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故将其诉至新区法院。
被告某个体工商户辩称自己曾缴纳了保证金,加盟过“华联超市”,只是合同到期后无人前来拆除,认为是该公司默许继续使用该门头标识,且在开庭前已将带有相关字样的店铺门头拆除。被告还认为,乡村地区消费习惯是偏好在熟人店铺,不存在品牌效应,店铺门头是“华联”或其他品牌,对消费者的选择基本没有影响,不存在侵权行为,以及利用“华联”品牌效而获得不正当收入。

PART 02
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期间未经涉案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擅自在门头中突出使用含有“华联”字样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且“华联”字样与涉案商标中的文字部分的“华联”字样完全相同,容易导致一般消费者对被告服务的具体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被告已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新区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注册时间、知名度、影响力范围以及被告的主观过错、店铺位置、经营规模、侵权行为方式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数额共计8000元。一审判决已生效。
PART 03
在此类案件中,一些个体工商户往往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侵权而不自知,他们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为了提高利润从没有授权的供货方、小商贩处低价购进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进行售卖,没有认识到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当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甚至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刑事犯罪。


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增强个体工商户等商品销售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将商标侵权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新区法院向有关部门发送了关于加强商标侵权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切实做好法治宣传、行政监管、源头打击、协同共治四个方面工作。有关部门收悉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研究落实举措,并回函表示将强化协同共治,进一步发挥行政监管作用,净化市场,提高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
下一步,新区法院将深化府院联动,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见效,落实知识产权最严格保护,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素材:邵静娟、秦子棋
“新”法TALKS
引言
近年来,诉至江北新区法院的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但个体工商户同类侵权、重复侵权现象突出。有的个体工商户未认识到注册商标是他人的知识产权,用作门头标识;有的未对供货方资质进行审查……今天,结合一起典型案例一探究竟吧!
基本案情
PART 01
某公司是知名注册商标“华联超市”的注册人,发现乡村某个体工商户的店铺门头名称含有“上海华联”等字样,与其门市《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名称不一致,认为该个体工商户侵害了公司的商标权,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故将其诉至新区法院。
被告某个体工商户辩称自己曾缴纳了保证金,加盟过“华联超市”,只是合同到期后无人前来拆除,认为是该公司默许继续使用该门头标识,且在开庭前已将带有相关字样的店铺门头拆除。被告还认为,乡村地区消费习惯是偏好在熟人店铺,不存在品牌效应,店铺门头是“华联”或其他品牌,对消费者的选择基本没有影响,不存在侵权行为,以及利用“华联”品牌效而获得不正当收入。

△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审理结果
PART 02
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期间未经涉案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擅自在门头中突出使用含有“华联”字样标识,构成商标性使用,且“华联”字样与涉案商标中的文字部分的“华联”字样完全相同,容易导致一般消费者对被告服务的具体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被告已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新区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注册时间、知名度、影响力范围以及被告的主观过错、店铺位置、经营规模、侵权行为方式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数额共计8000元。一审判决已生效。
举一反三
PART 03
在此类案件中,一些个体工商户往往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侵权而不自知,他们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为了提高利润从没有授权的供货方、小商贩处低价购进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进行售卖,没有认识到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当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甚至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刑事犯罪。


△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治理,增强个体工商户等商品销售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将商标侵权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新区法院向有关部门发送了关于加强商标侵权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切实做好法治宣传、行政监管、源头打击、协同共治四个方面工作。有关部门收悉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研究落实举措,并回函表示将强化协同共治,进一步发挥行政监管作用,净化市场,提高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
下一步,新区法院将深化府院联动,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见效,落实知识产权最严格保护,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素材:邵静娟、秦子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