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企业的哪些行为可能会被列入“社会保险失信黑名单”?
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可能会被列入"社会保险失信黑名单":(1)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且拒不改正的;(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替代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4)负有偿还义务的企业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安置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第三十二条(该法律尚未生效,但社会保险失信黑名单是一直倡导的,未来纳入立法的可能性较大)
*内容源于律政德恒市场部
每日法律知识问答 · 社保稽核篇(四)
作者: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4 企业的哪些行为可能会被列入“社会保险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