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约定不明确 仲裁条款可补充

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由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所发生的有关争议是否还能够根据仲裁条款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由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所发生的有关争议是否还能够根据仲裁条款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01、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合作,拟建酒店。同时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A公司与B公司发生争议,后A公司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无效。B公司答辩称:《项目合作协议》中的仲裁协议条款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本案不应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管辖。后A公司与B公司达成补充协议,明确发生争议后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02、仲裁结果
仲裁庭依据原仲裁协议及补充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03、仲裁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没有明确的仲裁机构,但是,双方就此达成补充协议,故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及补充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04、哈仲提示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应注意约定的仲裁条款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方式达成补充协议,明确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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