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代人,学习战争和政治,是为了我们的孩子能学习数学、商业,他们的孩子能学习诗歌,音乐、建筑。
——约翰·亚当斯(美国第二任总统)
文章内容概览:
当儿童节我们开始关注养老
最好的传承,是教育
教育金规划的法律基础
父母承担子女的教育支出是法定义务
教育义务与婚姻关系脱钩
教育金规划的多种来源
为什么保险是规划教育金的有效工具
教育规划的法定性
教育金规划具有时效性
教育金规划具有长期性
教育金规划具有独立性
民法典与教育金规划有关的核心条款解读
教育金规划的保险结构梳理
年金保险
重疾保险
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结合保险金信托
法条链接
PART 01
当儿童节我们开始关注养老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是属于孩子的节日。
可就在昨天,国家开放三胎生育的政策却刷爆了我们的朋友圈。当现代人纠结是不是要二胎的时候,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我们已经开始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孩子了,于是,原本是一个关于孩子的节日,硬生生的让我们开始关注养老。
微博、知乎上持续不下的热搜,也让我们看到了年轻民众对于三胎生育政策的关注。
最近出炉的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是18.7%,而0-14岁的人口比例则仅是17.95%,而我国的生育率在2020年跌入1.3,低于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入倒数行列。
可怕的生育率,让我们进入少子化、老龄化社会,以后,过儿童节的人会不会越来越少?
越来越多的家庭不愿意生孩子,除了高房价之外,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教育和就业的压力。
今天,这个属于孩子的日子,让我们暂时把养老的焦虑放下来,因为,教育,才是儿童节的主旋律。
PART 02
最好的传承,是教育
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什么才完美的财富传承,难道仅仅是把钱留给自己的后代这么简单吗?
你觉得,什么才是成功的财富传承呢?
其实,最好的传承对象,不是财富本身,而是通过有效的财富规划和教育的耳濡目染,培养一个优秀的子女,从而成为家庭财富的接班人。
教育,才是财富传承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财富传承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对于子女教育的规划。
教育,是人点燃人,教育本身,是一种关系,而不是仅仅是一套学区房,一个好学校,一笔教育金。但是,要实现良好的教育,足够的教育金规划是一切的起点。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规划给子女的教育金呢?
我们今天就用民法典的智慧,来看看教育金规划的底层逻辑,找到真正财富传承的钥匙。
PART 03
教育金规划的法律基础
父母承担子女的教育支出是法定义务
《民法典》规定了很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同时还规划了很多关于子女到底应该在家庭当中获得什么样的权利。
以往我们对于子女抚养的概念,其实不仅仅是对于子女的吃穿用度提供一些基本的保障,民法典首次就父母对子女承担教育费用的业务上升为法定义务。
毋庸置疑,教育本身是有成本的,虽然说我们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没有学费负担,但实际上在整个义务教育过程当中,家庭都是有支出的。
教育金规划是有法律基础的,因为父母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是法律义务,也就是家庭的刚性支出。
教育义务与婚姻关系脱钩
在法律的视角下,父母之间,是不是有婚姻关系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没有关系的。
比如说非婚生子女,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明确的血缘关系,但母亲和父亲之间是没有婚姻关系的。
父母离婚,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这一方仍然具备支付相应的教育费用的法律义务。
所以,教育本身实际上跟血缘有关系,跟他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有关系,跟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是脱钩的。
所以,无论父亲还是母亲,一个人只要他养育了孩子,他的教育义务以及子女对父母要求承担相应的教育费用的权利,就是客观的存在。
教育金规划的多种来源
那么,我们一般是怎么来规划教育金的呢?
我们会发现,很多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规划特别的传统,比如用房屋的租金付孩子的学费,实在不行,卖掉一套房子供孩子上学。
还有,通过长期的储蓄给孩子留一笔钱,反正等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就给他存一点钱,这样他以后一定有钱上学。
还有,通过有效的投资理财,通过炒股、基金这些收益比较高的投资理财工具,把孩子的教育金给赚出来。
确实,因为教育金的规划本身可以有多种来源,但是,教育金的资金来源,必须有一个铁律,就是确定稳定的现金流。
PART 04
为什么保险是规划教育金的有效工具?
现实生活中,我们习惯性的总是用我们的主动收入来去规划子女的教育费用。
比较常见的还是通过工作或者经营来赚取收入为子女来存下一笔钱,用于良好的教育。
但是,子女的教育费用本身它是现实存在的,但是我们主要的主动收入,我们的工作收入,我们的经营收入这些都具有不确定性。
实际上我们卖一套房子或炒股上赚一笔钱,这些收入也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
但是,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基于教育金的法定性,用保险来规划子女教育有天然的优势:
教育金规划的法定性
首先,我们知道了教育的支出是刚性支出,也就是子女出生之后,他就有受教育的权利,而教育本身是需要相应的费用的。
所以当你养育一个孩子,想要去让他成为一个优秀的财富传承的接班者的话,那么你在教育上的投入,他和你日常的相应的生活费用,甚至你的养老费用一样,是一种刚性支出。
所以既然是刚性支出,就不能出现任何的亏损,甚至出现流失的可能性,既然是刚性支出,它就不能占用其他刚性支出的相应额度。
比如说教育的费用是不能影响养老,因为养老也是刚性支出,比如说教育的费用是不能影响你的日常生活消费的,因为它也是刚性支出。
在这点上,刚性支出的特点就决定着用保险规划,特别是用教育年金的规划是有价值的,因为保险本身的现金流的相应收入,它是一种刚性收入,它是被记录在一个有效的法律合同当中的,这种几乎是有确定性的,所以教育的刚性支出正好用保险的刚性收入来匹配。
教育金规划具有时效性
教育金为什么具有时效性呢,时间到了,必须要有这么多的现金流。
孩子马上要上学,再等个三五年,等股票涨起来了,再去上学?这明显是不现实的。
所以既然教育金规划有时效性,确定的时间到来,就得有确定的现金流。
教育金规划具有长期性
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和老龄化社会到来,教育将成为是一个周期越来越长的工程,从九年义务教育,再到未来的高中大学,甚至全球性的深造。
教育一个孩子,大概需要20年左右的时间。长期工程,需要的是一个不仅需要收入的确定性,更需要收入的稳定性,而这个长期性的特点,又跟保险的长期规划行程天作之合。
教育金规划具有独立性
教育金规划必须具备独立性。
既然教育是一个法定义务,那么这部分的资产和现金流储备也不能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资产,必然是一个在子女出生之后,相对独立和额度充足的费用。
比如,教育金不能因为父母的疾病或子女的疾病所挪用,不能因为父母婚姻的风险而被分割,我们更不能因为家庭的债务风险而损失。
教育金既然是一笔法定的的费用,那么它就应当独立,而不受其他法律风险的相应影响。
所以,教育金的独立性需要隔离于人身风险,债务风险,婚姻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保险金具备相应的持续性、确定性、稳定性,恰好是最典型的教育金规划的有效工具。
我们比较一下其他资产类型:
房产的流动性较差,无法迅速变现变成现金流,所以时效性不足;
股票投资基金投资这种相应风险比较高的资产配置工具,又不具备确定性,因为很有可能子女接受教育的时候,股票还处在亏损期间;
简单用储蓄这部分的资产来去规划教育金,很难具备长期性,因为储蓄金额是固定的,当利率下行之后,很难去覆盖教育金额度的上浮。
所以,保险工具兼具了流动性、确定性、时效性和长期性这些特征,所以它将是规划教育金的有效工具。
PART 05
民法典与教育金规划有关的核心条款解读
我们打开民法典,从法律视角来看,对教育金的规划有了更为精准的指引。
民法典的1058条,明确了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但是还得共同承担义务。在婚姻当中男女平等,夫妻平等,平等不仅是权利还是义务,他们相应的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相应支出和承担也是平等的,夫妻双方一旦生育了子女,对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民法典的1068条,法律规定明确了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明确已经给了子女相应的权利,但是同时也把这部分的义务交给了父母。作为父母,不得不思考,我们能不能去承担这部分责任,是不是跟个人收入,身体情况,甚至婚姻情况和个人负债有关系,如果存在能力陷阱,那就应当把不确定性的风险进行转嫁。
民法典的1067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我们民法典一部分是在规定父母有义务,一部分又在规定子女有权利,如果说父母没有办法承担这部分教育费用的,子女是有权到法院要求父母承担所有的教育费用。
民法典的条款在告诉我们,教育金的储备是一个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无法免除,和父母的收入、婚姻关系都已经不再有法律上的联系。
民法典的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出现非婚生子女的情况,子女仍然是有权要求父亲或母亲来承担子女受教育费用的权利,如果这里开一个脑洞,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微妙了,父母有效的利用保险工具覆盖子女的教育费用,其实可以保证家庭的和睦,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家庭的矛盾。
民法典1084条和1085条,更是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抚养义务与父母的婚姻关系完全切割了,离婚这件事只影响夫妻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不影响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抚养权利和义务。
你即使离婚了,可能子女也和对方生活,但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金的承担仍然是法定任务。
如果教育金储备不够,子女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承担超出部分的合理教育费用。
PART 06
教育金规划的保险结构梳理
年金保险
父母为子女配置教育金年金险,父母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为父母。
教育年金的规划无疑是年金险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和应用场景。
父母如果为子女配置有教育年金的话,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因为父母自己的年龄、婚姻关系、收入情况而影响到子女领取教育金的权利。
父母应当在收入比较稳定的时候,尽早尽快的为子女配置足够的教育金,这样的规划,只要子女到了受教育的时间,他就可以基于被保险人的权利去领取相应的保险金,用于支付教育费用。
重疾保险
父母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配偶或子女为受益人。
父母的身体健康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的子女的教育费用是不是足够。
所以有时候当父母出现了我们相应的重大疾病,很有可能会大大降低个人收入,而当他的个人收入下降之后,就有可能影响到子女的教育费用,因为有可能父母的康复费用和治疗费用或养老费用将侵蚀到子女的教育金。
所以,父母为自己投保相应的重疾保险,而子女教育金的额度应当计算在父母的重疾的保额当中。
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结合保险金信托
父母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信托或者成年近亲属来管理身故保险金。
父母在子女没有成年的时候,因为意外离开,那么这个时候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与保险金信托的组合就来得更为重要了。
父母为投被保险人,子女为受益人,同时如果子女在拿到相应的父母离开之后的保险金或遗产的时候,他无法独立生活,这个时候有效的信托结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父母的生命长度,父母的健康程度,父母的收入程度,家庭资产的稳定性、持续性、长期性,家庭资产有效的能够匹配子女受教育相应的数量上的关系极为重要。
所以,年金保险、重疾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保险金信托的组合来基于不同的家庭情况完成教育金规划,是每个父母在儿童节应当思考的问题。
每一个家庭都应当为子女尽早的配置好教育金。
儿童节,我们应该更关注孩子的教育,因为,这个才是一个家庭进行财富管理的终极目的。
最好的传承,是通过教育培养一个优秀的子女,财富传承的系统工程中,教育金的规划,才是一切财富规划的起点。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当儿童节遇上三胎梗:为什么每个人都需要教育基金?
作者:施莉珏来源:FO埃孚欧视野

我们这一代人,学习战争和政治,是为了我们的孩子能学习数学、商业,他们的孩子能学习诗歌,音乐、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