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软件的思想与功能?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我国软件保护主要通过《著作权法》,但由于著作权法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软件著作权只能保护软件作品的特定表现形式(作品性),不能保护软件背后的创新设计构思(功能性),常使软件开发者合法权益受损。

我国软件保护主要通过《著作权法》,但由于著作权法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软件著作权只能保护软件作品的特定表现形式(作品性),不能保护软件背后的创新设计构思(功能性),常使软件开发者合法权益受损。
软件不同于文学、美术作品,其主要价值不在于代码的表达是否能带来美的感受,而是在于其解决了怎样的问题,具有怎样的功能。实践中常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以非法的手段剽窃他人开发的软件,掌握其设计思想和内在结构后用新的语言或者其他种类的计算机高级语言重新编写功能相同的软件,以实现特定功能,这将极大损害原软件开发者的利益。
那么,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开发者的心血呢?
概念解读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及工业产权,其中工业产权又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
专利权作为工业产权,其保护侧重于功能性,保护的对象包括产品及方法。依据我国《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的规定:“凡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可以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完全可以通过专利方式予以保护。
1、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是把一个计算机程序输入给公知的计算机,从而形成一种计算机控制的装置或者计算机控制的生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将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硬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则该公知计算机与该计算机程序一起构成了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生产装置或生产方法。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涉及一种控制橡胶模压成型工艺的方法,利用输入到一个公知计算机内的计算机程序对上述模压成型工艺进行控制,该计算机程序可以精确、实时地控制该生产工艺中的橡胶硫化时间,使用了这种计算机程序对橡胶的硫化时间进行控制后,克服了现有技术工艺过程经常出现的过硫化和欠硫化的缺点,使橡胶产品的质量大为提高;由于该发明所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获得了技术效果,所以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2、涉及计算机运行性能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改善公知计算机系统内部运行性能的方法,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且由于改善了公知计算机系统的内部运行性能而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对所述计算机执行虚拟存储控制以扩展该计算机的有效存储容量,使该计算机的有效存储容量被极大提高,从而增加了该计算机的信息数据存储数量,并提高了该计算机的运行速度和效率。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解决了增加计算机有效存储容量这个技术问题,并取得了技术效果。所以,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3、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计算机程序来控制和/或执行某种测量或测试过程,由于这种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因此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一种用于测量液体粘度的装置,其用一个计算机程序来自动控制取样、计算粘度和对样品室进行清洗等过程。由于该发明要解决的是一种技术问题,并且在利用了相关计算机程序之后和现有技术相比大大提高了测量效率和精度,具有技术效果;所以,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4、用于外部数据处理的软件
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利用在公知计算机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对外部数据进行处理,以解决某个具体的技术问题,那么,由于它所处理的是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获得技术效果,所以,这种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涉及一种图像处理设备,包括一个在公知存储器中存储有一个图像处理程序的公知计算机,所述计算机在该图像处理程序的控制下对外部输入的图像信息数据进行处理,以便改进所述图像的质量。本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实质上是利用一个计算机程序在公知计算机上对图像数据进行处理以便改善该图像的图像质量。改进图像质量是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获得图像质量的改善是一种技术效果。因此,本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结束语
需要说明的是,软件的专利保护并非尽善尽美。
专利的基本理念就是以公开换保护,若进行专利申请,则专利的技术材料就必须公开到“本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标准,这是许多开发者不愿意见到的。而且发明专利的申请及审查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有些软件市场生命周期较短就不适于专利保护。但是对于系列软件的开发商而言,每一版本的软件虽然市场生命周期不长,版本升级也只是对原有软件的不断完善,软件的核心技术方案是不变的,这类软件还是适合申请专利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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