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年轻人结婚快、离婚也快。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后悔了该怎么办?2021年将要施行的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
下面就由奇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樊玉伟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樊玉伟认为,“离婚冷静期”的立法目的,是实现人权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人本秩序。当事人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某种非理性原因的催动,出现了偶然的离婚冲动。对于这些情况,设置为期30天的冷静期,是给予当事人一个理性思考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夫妻双方要自行审视曾经的夫妻关系,社会组织、亲戚朋友们也应该主动参与进来,协助夫妻化解矛盾。
樊玉伟指出,诱发家庭生活的矛盾,往往是一些并非原则性的矛盾,一旦发生,双方都不考虑忍耐、包容和妥协,就立即打算离婚,显然是不理性的。构建离婚冷静期制度,很好地契合了司法、当事人和社会的利益需求,有着提高司法效率、优化社会效果和促进司法公正等多重意义。
樊玉伟特别提醒
该条规定仅适用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情况,不适用于诉讼离婚,但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如果在30日后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坚持离婚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提交法院。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只是为冲动离婚开了一副“后悔药”,而非对婚姻自由增加了一道“枷锁”。与其纠结离婚冷静期是否限制了婚姻自由,不如在婚前多了解彼此的性格喜好,婚后好好经营双方的感情,彼此多理解包容。既不要被热恋冲昏了头脑,也要对离婚三思而后行。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婚姻对自己、父母、子女乃至整个社会的意义。
离婚中的冷静期
作者:樊玉伟来源:昌吉中院

现在社会,年轻人结婚快、离婚也快。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后悔了该怎么办?2021年将要施行的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 下面就由奇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樊玉伟为大家解读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