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依法维权

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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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 2015年4月13号凌晨,我妈妈在人行横道被渣土车撞死。视频显示渣土车无任何减速痕迹。初步认定全责。但警察没有拘留他。听说渣土公司买了一百万的保险。

问题咨询
2015年4月13号凌晨,我妈妈在人行横道被渣土车撞死。视频显示渣土车无任何减速痕迹。初步认定全责。但警察没有拘留他。听说渣土公司买了一百万的保险。妈妈在长沙照顾患病的爸爸,打零工补贴家用,算城镇人,外公75,外婆69,农村人,妈妈有一弟弟。患重病的爸爸能不能算作被扶养人?我和姐姐都已成年。姐姐已成家。我要怎样维护我的权益?老爸还需要钱治病,外公外婆也需要人照顾,帮帮我们。
胡远碧律师解答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涉及交通事故的相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及你介绍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肇事方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应当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你所述情况,如果肇事司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对于损害赔偿金额,如果肇事方负有责任,则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2万限额内(医疗费限额1万,死亡赔偿限额11万)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
二、关于你父亲是否属于被扶养人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如果你父亲确已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则其应当属于被扶养人。
三、具体赔偿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结合你所述情况,此次交通事故可能涉及如下赔偿项目:1、医疗费:如产生抢救费用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确定;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6、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此案,提供法律服务,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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