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新法每周听》No.07(2020)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编者按 《新法每周听》节目是视听版的《每周法规与热点信息速递》(2020年第07期),其内容由天达共和律师团队编辑,涵盖最新的法规动态和热点时事。

编者按
《新法每周听》节目是视听版的《每周法规与热点信息速递》(2020年第07期),其内容由天达共和律师团队编辑,涵盖最新的法规动态和热点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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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其中,《公告》提出,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处理系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
2、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并发布定向发行审查要点及临时公告模板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审查要点》和《股票定向发行临时公告模板》,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审查要点》的修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新增自办发行和授权发行审查要点。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审查要点。三是调整关于连续发行认定、优先认购安排和募集资金使用时点等审查要点,增加关于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情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合法合规性等审查要点。
3、工信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由“全力保障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网络系统安全”等三部分组成,包含“加强重点用户网络安全技术支撑”等九项措施。
4、财政部: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通知》包含以下六个方面主要内容:一、强化政府预算对财政出资的约束;二、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能;三、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四、健全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五、禁止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变相举债;六、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报告制度。其中,《通知》规定,对财政出资设立基金或注资须严格审核,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数额较大的,应根据基金投资进度分年安排。设立基金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规模和投资范围。
热点信息
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空间充足 有能力对冲疫情影响
2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人民银行针对特殊时期的经济特征和市场状况,早响应,快行动,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有力的应对措施。我国货币政策空间仍然十分充足,工具箱也有足够的储备,有信心、有能力对冲疫情的影响。央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央行加大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力度,以及设立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等举措有效稳定了市场情绪,有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华网报道)
2、欧盟特别峰会未就长期预算达成共识
新华社布鲁塞尔2月21日电,欧盟特别峰会20日至21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主要讨论2021年至2027年长期预算,各方未能达成共识。这是英国“脱欧”后首次举行欧盟峰会。英国“脱欧”给欧盟留下每年约100亿欧元资金缺口。在此背景下,净出资国希望缩减开支,而后进国家希望净出资国承担更多义务,弥补英国留下的缺口。同时,欧盟针对移民危机、气候变化和数字转型等挑战制定了宏伟计划,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与会领导人对如何确保资金来源分歧严重。(新华社报道)
3、首家两岸合资证券公司落地厦门自贸片区
新华社厦门2月22日电,证监会近日核准设立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首家两岸合资证券公司正式落地厦门自贸片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台湾地区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注册资本金12亿元人民币,其中金圆集团持股51%,统一证券持股49%,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内人士认为,发起新设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对于深化两岸金融交流合作、丰富区域金融产业链、促进资本和人才聚集、丰富厦门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内涵具有重要意义。(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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