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卖家高价违约,让我避免了高位站岗,又能拿到180万违约金!

来源:张茂荣律师团队

文章摘要
2020年4月19日,我买了大冲城市花园一套房子,成交价1800万,卖家是香港人,因为双方熟悉,就没通过中介成交。

2020年4月19日,我买了大冲城市花园一套房子,成交价1800万,卖家是香港人,因为双方熟悉,就没通过中介成交。‍
根据合同约定,我需先支付144万定金,6月30日前监管首期款756万,余款900万按揭支付。
合同签订后,我如约支付卖家143万定金(预留1万做交付押金),6月19日联系JS银行,并通知卖家6月29日配合监管首期款。‍‍‍‍
6月23日,JS银行表示资金监管只能卖家本人到场或代理人持有深圳公证委托书方能办理,不接受卖家香港公证委托。‍‍‍
因疫情原因,卖家不能通关到深圳,又不能提供深圳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导致无法监管。‍‍‍‍‍‍
7月17日,房价已大幅上涨,卖家突然给我发了《律师函》,以我未能如约支付首期款及办妥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我已支付定金143万!‍
沟通无果后,我委托了深圳专业房地产律师团队——#张茂荣律师团队 维权,律师代理我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卖家返还定金143万并按约定赔偿我违约金360万(1800万的20%)。‍‍‍‍‍‍‍‍‍‍‍‍‍‍‍‍
卖家认为我违约,委托律师反诉,要求法院判决我支付他违约金360万(143万定金折抵等额违约金后再行支付217万)。
2021年6月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卖家违约,返还我定金143万并支付我违约金180万,驳回卖家的全部反诉请求。



2022年12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卖家违约,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诉讼过程中,律师代理我保全查封了卖家房屋,保证了判决后的顺利执行。‍‍‍‍‍‍‍‍‍‍‍‍‍‍‍
回头看,我2020年4月购房,2021年2月8日,深圳出台了二手房交易指导价,二手房开始量价齐跌,我买的这个房子目前早已跌破成交价1800万。
由于卖家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我没有买成这个房子,避免了接盘侠的高位站岗,又可以拿到卖家180万违约金,真心感谢卖家!‍‍‍‍‍‍‍‍‍‍‍‍‍‍‍‍‍‍‍‍‍‍
而反观卖家,如果当时同意延期监管,以1800万卖了房子,也不至于导致房屋被查封至今,既要承担跌价损失,又要赔我违约金,估计肠子都要悔青了。‍
限于篇幅,不能详述过程,其实诉讼过程中还有很多斗智斗勇的地方,这都需要负有充分实战经验的律师掌舵护航,期间,张茂荣律师团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特予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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