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祝各位同事龙年大吉,万事顺意!金诚同达《跨境争议解决刊物》第18期如约而至。本期刊物共计收录6篇文章,由多位优秀律师贡献独到见解和办案经验,与各位分享交流。以下文章摘要,供各位一览。
1. 仲裁并入提单条款的效力及提单持有人对策
何东闽
国际海运贸易中,出租人与承运人之间往往在租船合同中设置约定条款,以解决潜在纠纷。此时,承运人往往倾向于将仲裁条款并入提单。因此,当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发生争议时,由于提单持有人并未实际参与约定仲裁条款,租船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是否对案件具有排他性管辖权,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焦点之一。本文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相关案例,就并入提单的仲裁条款效力以及我国司法裁判口径,进行梳理总结。
2. 法系融合典范:国际仲裁IBA证据规则解析
李岚、罗雅青
在国际仲裁中,各方当事人可能来自不同的法域,此时在规则的解读、证据的收集、出示举证等各方面都会存在差异。上世纪八十年代,国际律师协会着手填补这片领域的空白,并通过了IBA证据规则。目前,IBA证据规则已经历了2008年、2010年、2020年的三次修订,并在国际仲裁案件中适用广泛,已然成为了国际仲裁中影响力较大的“软法”之一,而这恰恰得益于IBA证据规则的融合性基因。本文主要通过对IBA证据规则的简要介绍来阐释这一规则下的独特的举证方式。
3. 制裁对于国际仲裁的影响(下)
Vladimir Khvalei、杜越、范瑞珑
国际仲裁虽然表面上具有其应有的中立性且不受政治影响,但是实际上因为政治原因导致的制裁会极大程度让SDN遭受隐性歧视并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本文(上)篇介绍了制裁对于国际仲裁的影响包括当事人在聘用代理人和专家证人、支付仲裁费和仲裁庭的形成等方面的困难,下篇将从仲裁程序本身分析制裁带来的不利影响,包括仲裁的开庭、裁决的撤销和执行等方面。
4. 仲裁规则中仲裁预付款规定的差异研究
易旸、袁常淇
为减少程序上的拖延,在不同的仲裁规则中,都存在一项明确要求当事人缴纳仲裁预付款的规定,通常称为"Deposits"或“Advance Payment for Costs”。这些预付款会被用于支付仲裁员的费用和仲裁机构的费用等。然而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拒绝支付仲裁费用预付款的情况。此类拒付行为可能导致仲裁程序的延迟和不顺利进行,给另一方造成困扰。在多数仲裁规则中,若未足额支付预付款,将导致仲裁程序的中止或终止。为推进程序,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全部补足预付款的情况,而后代为缴付的一方是否能够请求仲裁庭/仲裁机构作出命令或裁决要求另一方补偿代缴的款项,国际仲裁规则和国内仲裁规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5. 新《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及跨境诉讼的影响(上)
蒋硕、吴媚、李晶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版)》(以下简称“新《民事诉讼法》”)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修改是自1991年以来首次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办理的现实意义与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因此,本文结合本次修改中涉及我国法院管辖权范围变动的条文,分析新《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及跨境诉讼的影响。
6. 我国首个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适用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解读
郭帅、边桐
如何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是涉外争议解决中面临的重要课题。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首份针对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适用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经验的理论结晶,对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跨境争议解决刊物》第十八期发布!
作者: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来源: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新春伊始,祝各位同事龙年大吉,万事顺意!金诚同达《跨境争议解决刊物》第18期如约而至。本期刊物共计收录6篇文章,由多位优秀律师贡献独到见解和办案经验,与各位分享交流。以下文章摘要,供各位一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