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化解土地纠纷案件,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更关系到农村的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清明前后,种瓜点豆。” 正值春耕春播时节,两当法院杨店法庭走进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查看、现场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案情简要
杨店法庭辖区的左家村40余户村民将约70多亩的良田出租县某农业公司种植中药材,由于在租金方面产生纠纷,致使流转土地疏于管理,杂草丛生,看着昔日肥沃富庶的土地,百姓纷纷心痛不已,集体找到乡政府表示要求支付地租,解除合同,要回土地。
诉前解纷
村委会和乡政府接到反映后,立即开展工作。但因土地纠纷具有涉及面广、人员众多、政策性较强等特点,解决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大力整治土地撂荒地现象,但因租地合约还未到期,强行解约或许面临违约等法律问题。于是,左家乡政府就随即联系辖区的杨店人民法庭,力求在司法力量介入下合力妥善化解。
随后,左家乡政府会同杨店人民法庭就争议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被租赁的土地共计72亩,涉及48户农民,全部都是肥沃的水灌地,复垦复耕迫在眉睫。法庭干警经过对租赁双方进行多次细致地沟通和调解,在经过十多天的不懈努力和数十次的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由承租农业公司向租户一次性付清拖欠的租金,然后由承租方清除土地上的杂草,进行复垦复耕,待合约到期后双方再行商议是否续约。终于,这桩涉及多户村民的土地租赁纠纷在诉前得到成功化解,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避免耕地撂荒,坚守了耕地红线。
法官说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因此,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保护耕地合理利用,防止撂荒,从而坚守耕地红线,牢守粮食安全底线。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事主体应自觉遵守《民法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增强守约意识,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地促成合同目的的实现;更不能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诉前调解快速高效
作者: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妥善化解土地纠纷案件,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更关系到农村的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清明前后,种瓜点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