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原告起诉被告,并知道对方势必会提起反诉的案子,由鄞州法院委派给红邦所进行诉前调解,最终以原告支付被告17万有余,然后撤诉结案并将案外其他纠纷也一并了结的案子。
案件背景与疑难之处
案结事了的结局比较理想,不过经历的是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
案件背景:原告承租了被告一的办公用房,与被告一的员工即被告二签订《租赁合同》,各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后原告主张因受政策及市场变动影响,不得已调整经营策略,无法继续承租涉案房屋,与两被告多次沟通未果,在合同到期前搬离涉案房屋,并邮寄《解除合同通知书》再次告知两被告。
问题症结在于:其一,《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但该约定系当时签订合同时承租方主动要求更改所致;其二,《租赁合同》内容在表述上存在歧义,承租方公司领导层全部发生变更,现任负责人无法核实;其三,涉案房屋系面积较大的办公用房,出租困难目前仍是空置状态,出租人的损失较大。
调解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点在于:其一,承租人是何时退租的?《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解除的时间是何时?其二,《租赁合同》内容在表述上存在歧义,未支付的房屋租金计算标准是多少?其三,违约金系违约方主动要求变更,按多少计算比较合理?出租人的损失按多少计算比较合理?其四,押金能否全额退还?
调解过程中双方心态的变化
阶段一:原告起诉,被告立即提出要反诉,且各执一词,双方主张的金额差距达七十余万。
阶段二:双方同意可以协商试试,但金额差距仍然很大。
阶段三:双方均客观陈述了目前的经营现状及房屋现状,并对腾退时间达成一致意见。
阶段四:原告道出起诉真实意图,明知会败诉,是为了确认解除时间,降低损失金额。
阶段五:双方在经过多次协商沟通后对调解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阶段六:涉案房屋涉及与第三方存在物业费等纠纷,被告积极配合原告与第三方签署了和解协议。
结案小心得
调解重在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有效沟通,精准get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有利于促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的理想结局。
浅析调解的真谛之一:深入了解当事人诉请背后的真实意图
作者:舒莉来源:红邦律师

这是一个原告起诉被告,并知道对方势必会提起反诉的案子,由鄞州法院委派给红邦所进行诉前调解,最终以原告支付被告17万有余,然后撤诉结案并将案外其他纠纷也一并了结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