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工智能相关算法备案清单解读

来源: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引言 目前被炒作的风风火火的人工智能中,最经常被谈及的是以ChatGPT为典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涉及的深度合成算法,这些算法需要根据2023年1月10日生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9条规
引言
目前被炒作的风风火火的人工智能中,最经常被谈及的是以ChatGPT为典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涉及的深度合成算法,这些算法需要根据2023年1月10日生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在网信部门进行算法备案以及进行相应的公示。2023年6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第一批《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以下称“《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包括百度、阿里、腾讯、抖音、科大讯飞等公司的41个深度合成算法已经完成算法备案,本文将就本次算法备案清单进行解读。
首批《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七个关注重点:
1、进行备案前需要区分在算法服务提供中的服务角色是服务提供者还是技术支持者;
2、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据规定进行备案;
3、向企业端客户(企业端再行向公众提供算法服务)提供算法服务的主体应当以技术支持者的角色进行备案;
4、无论是以APP、小程序还是网页的形式提供算法服务均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算法备案;
5、技术支持者如果以API接口等方式向企业端提供服务,可以无需填写应用产品;
6、算法备案应当以提供的算法服务个数确定备案个数;
7、各类算法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应当尽快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算法备案。
一、深度合成算法备案的服务角色
本次公布的《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9条,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主体包括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以及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完成算法备案相关手续。因此进行深度合成算法备案应当首先区分自己在算法服务提供中的服务角色,以确定是依据服务提供者还是依据技术支持者进行算法备案。
而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一直是实务中的要点。根据《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第2条规定,开办论坛、博客、微博客、聊天室、通讯群组、公众账号、短视频、网络直播、信息分享、小程序等信息服务或者附设相应功能,以及开办提供公众舆论表达渠道或者具有发动社会公众从事特定活动能力的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均属于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当该信息服务为算法服务时,就构成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从而需要进行深度合成算法备案。
而如何判断构成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可以通过本次《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进一步厘清。在本次《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中有如下算法以“服务技术支持者”的角色进行了备案,可以看出目前备案的“服务技术支持者”均是向企业端客户提供算法服务,并非直接向公众提供算法服务的服务方式,也就是说向企业端客户(企业端再行向公众提供算法服务)提供服务的算法服务应当以“服务技术支持者”的角色进行算法备案。

算法名称

主体名称

主要用途

火山引擎智能美化特效算法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应用于图像生成场景,服务于图像编辑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人脸图像美颜功能。

出门问问语音合成类算法-2

出门问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于音频生成场景,服务于音频、视频制作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文本转语音功能。

达摩院开放域自然对话合成算法

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于对话生成场景,服务于智能对话类的企业端客户,利用对话意图理解、对话内容生成等技术,通过API提供对话生成功能。

达摩院图像合成算法

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于图像生成场景,服务于图像合成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文字信息转化为图像信息的功能。

达摩院交互式多能型合成算法

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于开放域多模态内容生成场景,服务于问答、咨询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根据用户输入生成多模态信息的功能。

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算法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于开放域对话生成场景,利用文本、代码、prompt数据及用户反馈数据训练AI大模型,服务于问答、咨询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文本生成服务。

腾讯云人脸融合算法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应用于人脸图像、视频生成场景,服务于图像、视频编辑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用户面部特征融合功能。

腾讯云语音合成算法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应用于文本转语音场景,服务于音频、视频合成类企业端客户,使用已授权的声优声纹信息,通过API提供文本转语音功能。


二、深度合成算法备案的应用产品
1、服务提供者的应用产品
根据本次的《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可以看出(如下为例),以服务提供者填报的算法备案,应用产品可以是APP、小程序和网页,另一方面也是说明无论是以APP、小程序还是网页的形式提供算法服务均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算法备案。

算法名称

主体名称

应用产品

大麦小蜜智能客服算法

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大麦(APP)

DraftAi绘图生成合成算法-1

图形起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raft(网站)

菜鸟物流智能客服算法

杭州菜鸟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菜鸟(APP、小程序)


2、服务技术支持者的应用产品
根据目前本所实务中与相关公司的沟通,以服务技术支持者的身份进行算法备案的公司由于多使用API接口直接向B端客户提供服务,都会涉及不知道如何填写应用产品的问题,而本次的《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也明确公示,以服务技术支持者身份提交的算法备案无需填写应用产品。

算法名称

主体名称

应用产品

火山引擎智能美化特效算法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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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问问语音合成类算法-2

出门问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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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院开放域自然对话合成算法

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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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院图像合成算法

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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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院交互式多能型合成算法

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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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算法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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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云人脸融合算法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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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云语音合成算法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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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度合成算法备案中涉及的大模型算法
大模型算法备案一直被行业重点关注,由于大模型算法的复杂性,其中涉及大量开源模型,可能还会涉及境外数据内容,那么相关大模型是否可以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完成合规工作,顺利进行算法备案,合规开展大模型业务将会是关涉中国大模型行业发展的关键点。
本次备案的大模型算法包括了明确以“大模型”名称进行备案的:
百度PLATO大模型算法
科大讯飞的星火认知大模型算法
以及通过用途可以被理解为大模型的算法:
DraftAi绘图生成合成算法-1
智谱ChatGLM生成算法
百度文生图内容生成算法
出门问问语音合成类算法-2
达摩院开放域自然对话合成算法
达摩院图像合成算法等
通过前述大模型的顺利备案可以看出,目前网信办的相关合规要求,在算法备案部分并不存在实质性对大模型行业的阻碍,相关使用深度合成算法的公司还应积极配合网信部门,尽快完成算法备案工作,保证业务的合规开展。
四、备案算法个数
根据本次的《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可以进一步看出网信办要求的算法备案并非以公司主体或者APP、网站等应用产品作为算法备案的个数判断标准,而是以实际的算法个数作为判断标准,因此相关公司请按照实际使用的算法个数进行算法备案。
五、不同算法类型的备案情况汇总
本次的《深度合成算法备案清单》中,包括了如下不同类型的算法类型:
文本类算法:例如智谱ChatGLM生成算法(应用于对话生成场景,根据用户输入的文本内容,应用对话模型,生成对话文本回复)、美团在线智能客服算法(应用于电话智能客服场景,生成用户问题的文本智能回答)、百度PLATO大模型算法(应用于对话生成场景,基于飞桨深度学习框架和对话语料训练的对话模型,生成开放域的文本回答)等
文字转图像类算法:例如百度文生图内容生成算法(应用于图像生成场景,利用图文匹配神经网络模型和扩散生成模型,生成与输入文本语义一致的图像)等
图像视频类算法:例如剪映特效算法(应用于图像、视频生成场景,基于人像理解技术和视频剪辑技术实现对用户上传图片或视频的渲染处理与格式转换,生成编辑处理后图像或视频)等
多模态算法:例如达摩院交互式多能型合成算法(应用于开放域多模态内容生成场景,服务于问答、咨询类的企业端客户,通过API提供根据用户输入生成多模态信息的功能)、大麦小蜜智能客服算法(应用于在线智能客服场景,根据用户咨询内容,生成文本或语音智能回答)等
音频类算法:例如酷狗音乐歌声合成算法(应用于音频生成场景,基于用户歌唱录音数据,提取用户音色特征,制作歌曲)等
六、相关算法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当尽快完成算法备案
本次网信办公开的《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可以看出,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今年1月10日生效后,网信办已经清晰梳理出涉及人工智能(包括大语言模型、其他类型的大模型)的不同类型的算法的备案要求,因此实践中更进一步要求相关提供人工智能算法服务的公司需要尽快依据法律规定完成算法备案工作。
同时由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目前在今年立法计划中的《人工智能法》都亟待出台,因此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企业同时还务必需要实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产品合规,降低相关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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