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行工作了12个春秋,在同望所做专职律师也有11个年头,同时,在民间借贷领域也摸打滚爬了10年多,见证了民间借贷在过去10年间的辉煌及如今风光不再的突变。目睹了过去业内许多人的成功与得意,如今,在业界内、朋友圈或在媒体上常常听到、看到有关债务人玩不转、失联、破产之类的消息,预计今、明两年还会不断涌现。
在我看来,银行目前所实施的信贷政策已使大家深刻体会到“现金为王”的含义,而伴随着经济下行、资产变现困难,也使得大家对有抵押物的融资单子不稀罕了。大家深知,如今融资风险剧增,我个人认为,压断民间借贷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不是资金,而是社会信用、信心的崩塌。
经常有人问我近期忙什么?如实相告,忙于打官司。还有人问,如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解决?我只能苦笑回答之:一言难尽啊。我将把自己这10年的经历及心得梳理出来与大家逐一分享。容我从律师角度来谈债权人在打官司前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让大家在打民间借贷官司时有所准备。
一、要不要起诉债务人,与其打官司?
这是债权人最纠结的问题,可以说是一种心理折磨。因为,债权人心里清楚:官司的打与不打,都有一定的缘由,就看如何权衡与取舍。
通常,以下就是债权人暂不起诉的理由:
第一、债务人还算认账、比较配合,好像其还没到破产的那一步,等等看;
第二、债权实现难,无法回款,主要是由于无抵押或抵押物变现难,这是让债权人无法下决心采取硬措施的一个现实问题;
第三、一旦打官司,将会让双方撕破脸,破坏双方之前的友好气氛,日后了解情况或追讨更加困难;
第四、现实中打赢官司也收不回款的例子比比皆是,诉讼也有风险,这是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问题;
第五、诉讼成本高:从一审、二审到执行,至少要一年以上;同时,打官司还要垫付诉讼费和发生律师费开支,比如,标的300万元的官司,原告应预交的诉讼费约3万元,聘请律师代理而发生的律师费开支约为10万元。如此高的开支,真是不到非不得已,真下不了狠心。
既然认为债务人还没破产,债权人就会暂不起诉,同时,债权人就会想方设法为债务人出点子、出各种解套方案,宁可自己天天忍气吞声地问债务人进展如何,千方百计帮其脱困,也不想撕破脸,总幻想自己将来能就此解套。可是,这完全是债权人的一厢情愿,是债权人给自己喝下的迷魂汤。理由在于:此时的债务人已不对债权人透露实情、也不讲真话,对债权人总是采取拖延、迂回之术,对债权人一再虚假承诺,最后等来的总是回款落空。因此,在打官司前的一段时间内,债权人是最辛苦的,天天当孙子,结果呢,恐怕是恶梦。
二、如何把握起诉的时机?
等待总有个限度,遇到债权危险时,还得起诉。在我看来,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就应抓紧准备起诉:
1、欠息3个月:持续拖欠利息达3个月以上;
2、回款无望:债务人的承诺老不兑现;
3、无法摸清债务人的真实情况,债务人老兜圈子、回避债权人提出的问题;
4、看不到债务人何时能走出困境(方案、措施不落实);
5、债务人越发让债权人恼火(如躲避不见、关机或失联);
6、债务人装糊涂、不认账、不配合;
7、保证期间将届满,保证人拒不签字;
8、债务人转移资产(包括与配偶离婚或办理出境手续);
9、债务人涉及大标的诉讼案件或被法院强制执行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三、打官司意味着什么?
一旦打官司,就意味着一切推倒重来,以下问题将一一摆在面前:
第一、与债务人的关系不在像以前那样“融洽”,甚至走向对抗。
第二、债权保护及举证问题。
债权人手中的证据(如结算性对账或其他手续)都不一定对自己有利,债权人必须重新组织证据,这就看债权人在放贷前后及催收过程中所作证据的厚度或深度了,比如说:涉及第三人的代收代付款项,除了有付款凭证之外,就看是否留有委托方的付款委托书或代付方的确认书,否则,债务人或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将不予承认,因为在诉讼中,双方讲的是证据事实;即使存在实际放款所形成的债权,也因原告不提供放款证据而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第三、利息的风险或将暴露。
对于已收的高息【3分以上部分,如无事先设计好相应的合同,将暴露债权人收取该笔高息无合同依据】将被吐出来,未收到的高息也将收不到,只能按2%向债务人追讨;欠息转本部分将因未放款而难以获得支持;如无到期结算后重新结转本金,息中息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第四、债权时效的风险将暴露。比如说:
1、主债权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又没有与主债务人重新确认该笔债权,一旦起诉,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2、在有保证担保的情形下,债权人没有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导致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俗称脱保)。
四、 打官司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若决定打官司,就应在打官司之前事先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收集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和放款凭证,双方资金往来凭据);
第二、诉前调查(摸清当事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法、财产状况);
第三、同专业律师沟通披露实情、要求律师做出该案的诉讼前景分析及诉讼方案,然后再决定是否委托。
第四、委托代理(从其律所、个人能力、业务水平、口碑等综合考虑)
第五、做好费用预算及资金安排(费用涉及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其他不可预见费)
五、打官司时需要有哪些心里准备和认识?
一旦打起官司,债权人作为委托人,就应有以下心里准备及认识:
第一、打官司不是一朝一夕,是打持久战。因为整个官司必须经过立案、法院受理、送达、分案、开庭、合议、判决、送达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花时间,不是想快就快的事情;
第二、律师不是万能的。要说他有捷径或拍胸脯承诺,多半是虚的,别轻信;
第三、不应以收费高低作为选聘律师的标准。建议选择认真、尽职、专业、有团队的律师;
第四、注意加强与代理律师的互动(诉前的情况交底、诉讼前景分析及补救措施和诉讼方案的可行性、诉中的情况掌握及督促跟进)。
总之,债权人打民间借贷官司,要有决心,有准备,要学会利用专业律师团队的智慧及资源,打有准备之战,方可达到预期。
打民间借贷官司,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黄永辉来源: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我在建行工作了12个春秋,在同望所做专职律师也有11个年头,同时,在民间借贷领域也摸打滚爬了10年多,见证了民间借贷在过去10年间的辉煌及如今风光不再的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