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突发 蚂蚁高管被约谈 暂缓上市
随着蚂蚁集团上市,如何对金融科技巨头落实更有效的金融监管,引发了市场热议。而这次监管部门的行动相当迅速。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约谈,谈了什么,不知道。但这种事,字数越少事越大。
但监管部门在蚂蚁上市临门一脚前做出“约谈”,意义似乎更像是一次“口头警告”。
当晚,蚂蚁方面回应称,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随后,蚂蚁的高层在11月3日晚间做出暂缓上市的决定。但11月1日,蚂蚁集团刚公布打新中签结果,有70万中签号,原本11月5日,蚂蚁将在A+H股同步上市,募资346亿美元,创造人类史上最大的IPO,蚂蚁集团总市值起步就是2.1万亿元。

11月3日晚间,上交所宣布了暂缓蚂蚁上市的决定。
对于投资者的损失,11月4日,蚂蚁集团再次公告称,由于H股上市的暂缓,H股的首次公开发售及H股上市将不会按照招股章程所载的时间表进行。
另外,蚂蚁集团还宣布了有关退回香港市场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安排: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连同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以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将不计利息分两批(11月4日及6日)退回。
对于这次蚂蚁集团上市前的意外“翻车”,事情可能要从10月23日,马云在上海召开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发表的一次相当刺激的演讲说起。
02 互联网金融,监管红线不可破
“金融的本质是信用管理,今天的银行延续的还是当铺思想,抵押和担保就是当铺。我们必须改掉金融的当铺思想,依靠信用体系。”说这句话的时候,蚂蚁集团刚刚在上海确定IPO定价不久。
总结马云的发言,金融未来的发展应该更加普惠、包容、绿色和可持续的;互联网金融和P2P是两回事,互联网金融需要创新;在金融监管方面不能用过去落后的监管方式去管未来先进的金融业务。
此时的外滩金融峰会台下坐着一溜的金融监管部门的大佬,参会的包括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等。
很快媒体就把马云发言的部分内容拎出来,内容确实够“犀利”,博眼球。
巴塞尔协议比较象一个老年人俱乐部,要解决的是运转了几十年的金融体系老化的问题,系统复杂的问题。
(金融)创新一定要付出代价……
我们必须改掉金融的当铺思想,依靠信用体系。
很多人说:马云这是飘了。马云做专业的事,话却说得太外行。但大佬们的态度也非常明确,互联网金融需要创新,更需要监管。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本质,在提升服务效率、增强金融可及性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金融安全的挑战。要建立、遵循相应的市场规则,防止金融科技诱导过度金融消费,防止金融科技成为规避监管、非法套利的手段,防止金融科技助长“赢者通吃”的垄断。
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加快金融科技监管步伐也必不可少。
数字信息传播速度快、关联广、影响大,依靠现场检查或者非现场监管报表人工分析研判的传统风险防范模式越来越难以应对。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中国的整个数字经济发展到今天,整个数字产业化走得比较快,在金融科技领域能够产生像蚂蚁集团这样的机构,跟整个监管上包容审慎的态度是分不开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将拥抱创新,促进创新发展同把握好风险结合起来。不论是何种形式的金融业务,都该纳入监管。科技很重要,但科技不是万能的。不论是人工智能还是大数据,技术的背后是人,不论技术怎么发展对人的管理不可能会取消。
监管约谈蚂蚁集团和网络小贷征求意见稿都释放出明确的信号,蚂蚁集团将像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一样,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不能披着科技外衣,突破监管红线。
就在11月2日约谈蚂蚁高层的当晚,银保监公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小贷明确了准入条件、资金来源、杠杆率。

《网络小贷办法》明确了网络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杠杆率、联合贷款规模等,将直接影响蚂蚁集团的“花呗”、“借呗”,进而影响目前赚钱的“微贷业务”。融资杠杆率、联合贷款比例要求等都将导致蚂蚁两家小贷公司的资本金吃紧。
其中有几点值得关注:
1)全国性互联网小贷公司审批权直接上收。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2)注册资本,全国性的不低于50亿。
3)业务:可以发行ABS,可以发债。
4)杠杆率。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这似乎就是为蚂蚁的“花呗”“借呗”量身定制的规定,而如果蚂蚁要遵守监管部门的“游戏规则”,则可能不得不出让一家或两家公司的股权。与此同时,由于表内外杠杆率的限制,蚂蚁集团将不得不继续提高注册资本,以提高净资产的规模。
虽然马云一时激动,“祸从口出”,不过好在蚂蚁集团乖乖听话,态度良好。暂缓上市虽然会暂时对蚂蚁和阿里巴巴产生一定影响,但也有专家表示,在暂缓上市期间,蚂蚁可能有新动作来应对《办法》。即牌照相关的金融业务与其科技业务,将面临分拆的可能。
在暂缓上市消息出来之后,市场便有传闻称,蚂蚁集团后续可能会将花呗与借呗拆分出来,再重新进行估值。
03 无风险不监管
事实上,从支付宝诞生之初,蚂蚁和监管部门的博弈就从未停止过。而蚂蚁也从未想过要放弃最大的盈利业务。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早在2017年支付宝就差点失去“花呗”和“借呗”业务。
2017年,蚂蚁系小贷ABS在场内外发行规模已近3500亿元,一度占到了中国消费类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九成。彼时,而蚂蚁两家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只有38亿元,若将ABS回表,花呗、借呗的资本金贷款的杠杆比可达近百倍。
这在2017年底、2018年初引发金融监管和传统金融业的不满——有人直呼这是中国版CDS,CDS往往被认为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推手。
随后,“花呗”、“借呗”一度被监管叫停。2017年12月1日出台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中,监管要求网络小贷公司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
事实上,蚂蚁集团的借贷模式,被称为是“高杠杆无限循环模式”,利用自身的消费场景和用户数据,只需要少部分的本金,就可以把贷款规模做的很大,即便是14.6%的利息,也会形成非常可观的收益,可谓是空手套白狼。
写在最后,金融科技带来了创新和普惠,也暗藏更大的风险,是一把双刃剑。
随着蚂蚁集团的壮大,数万亿的信贷规模,需要更强大的风控和保障。银行出大头、蚂蚁出小头并提供风控等服务的模式,并不符合监管要求,银行突破了巴塞尔协议对表外业务的限制,蚂蚁则突破了小贷公司的杠杆率限制……
金融业永远需要监管,不分科技金融,还是传统金融。原因很简单,任何形式的金融业管理的都是我们的钱,没有监管,监守自盗和瞎搞必然发生,最终受伤的是谁呢?
随着蚂蚁集团上市,如何对金融科技巨头落实更有效的金融监管,引发了市场热议。而这次监管部门的行动相当迅速。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进行了监管约谈。
约谈,谈了什么,不知道。但这种事,字数越少事越大。
但监管部门在蚂蚁上市临门一脚前做出“约谈”,意义似乎更像是一次“口头警告”。
当晚,蚂蚁方面回应称,会深入落实约谈意见,继续沿着“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开放共赢”的十六字指导方针,继续提升普惠服务能力,助力经济和民生发展。
随后,蚂蚁的高层在11月3日晚间做出暂缓上市的决定。但11月1日,蚂蚁集团刚公布打新中签结果,有70万中签号,原本11月5日,蚂蚁将在A+H股同步上市,募资346亿美元,创造人类史上最大的IPO,蚂蚁集团总市值起步就是2.1万亿元。

11月3日晚间,上交所宣布了暂缓蚂蚁上市的决定。
对于投资者的损失,11月4日,蚂蚁集团再次公告称,由于H股上市的暂缓,H股的首次公开发售及H股上市将不会按照招股章程所载的时间表进行。
另外,蚂蚁集团还宣布了有关退回香港市场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安排: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股款(连同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以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将不计利息分两批(11月4日及6日)退回。
对于这次蚂蚁集团上市前的意外“翻车”,事情可能要从10月23日,马云在上海召开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发表的一次相当刺激的演讲说起。
02 互联网金融,监管红线不可破
“金融的本质是信用管理,今天的银行延续的还是当铺思想,抵押和担保就是当铺。我们必须改掉金融的当铺思想,依靠信用体系。”说这句话的时候,蚂蚁集团刚刚在上海确定IPO定价不久。
总结马云的发言,金融未来的发展应该更加普惠、包容、绿色和可持续的;互联网金融和P2P是两回事,互联网金融需要创新;在金融监管方面不能用过去落后的监管方式去管未来先进的金融业务。
此时的外滩金融峰会台下坐着一溜的金融监管部门的大佬,参会的包括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等。
很快媒体就把马云发言的部分内容拎出来,内容确实够“犀利”,博眼球。
巴塞尔协议比较象一个老年人俱乐部,要解决的是运转了几十年的金融体系老化的问题,系统复杂的问题。
(金融)创新一定要付出代价……
我们必须改掉金融的当铺思想,依靠信用体系。
很多人说:马云这是飘了。马云做专业的事,话却说得太外行。但大佬们的态度也非常明确,互联网金融需要创新,更需要监管。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本质,在提升服务效率、增强金融可及性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金融安全的挑战。要建立、遵循相应的市场规则,防止金融科技诱导过度金融消费,防止金融科技成为规避监管、非法套利的手段,防止金融科技助长“赢者通吃”的垄断。
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加快金融科技监管步伐也必不可少。
数字信息传播速度快、关联广、影响大,依靠现场检查或者非现场监管报表人工分析研判的传统风险防范模式越来越难以应对。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中国的整个数字经济发展到今天,整个数字产业化走得比较快,在金融科技领域能够产生像蚂蚁集团这样的机构,跟整个监管上包容审慎的态度是分不开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将拥抱创新,促进创新发展同把握好风险结合起来。不论是何种形式的金融业务,都该纳入监管。科技很重要,但科技不是万能的。不论是人工智能还是大数据,技术的背后是人,不论技术怎么发展对人的管理不可能会取消。
监管约谈蚂蚁集团和网络小贷征求意见稿都释放出明确的信号,蚂蚁集团将像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一样,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不能披着科技外衣,突破监管红线。
就在11月2日约谈蚂蚁高层的当晚,银保监公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小贷明确了准入条件、资金来源、杠杆率。

《网络小贷办法》明确了网络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杠杆率、联合贷款规模等,将直接影响蚂蚁集团的“花呗”、“借呗”,进而影响目前赚钱的“微贷业务”。融资杠杆率、联合贷款比例要求等都将导致蚂蚁两家小贷公司的资本金吃紧。
其中有几点值得关注:
1)全国性互联网小贷公司审批权直接上收。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2)注册资本,全国性的不低于50亿。
3)业务:可以发行ABS,可以发债。
4)杠杆率。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这似乎就是为蚂蚁的“花呗”“借呗”量身定制的规定,而如果蚂蚁要遵守监管部门的“游戏规则”,则可能不得不出让一家或两家公司的股权。与此同时,由于表内外杠杆率的限制,蚂蚁集团将不得不继续提高注册资本,以提高净资产的规模。
虽然马云一时激动,“祸从口出”,不过好在蚂蚁集团乖乖听话,态度良好。暂缓上市虽然会暂时对蚂蚁和阿里巴巴产生一定影响,但也有专家表示,在暂缓上市期间,蚂蚁可能有新动作来应对《办法》。即牌照相关的金融业务与其科技业务,将面临分拆的可能。
在暂缓上市消息出来之后,市场便有传闻称,蚂蚁集团后续可能会将花呗与借呗拆分出来,再重新进行估值。
03 无风险不监管
事实上,从支付宝诞生之初,蚂蚁和监管部门的博弈就从未停止过。而蚂蚁也从未想过要放弃最大的盈利业务。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早在2017年支付宝就差点失去“花呗”和“借呗”业务。
2017年,蚂蚁系小贷ABS在场内外发行规模已近3500亿元,一度占到了中国消费类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九成。彼时,而蚂蚁两家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只有38亿元,若将ABS回表,花呗、借呗的资本金贷款的杠杆比可达近百倍。
这在2017年底、2018年初引发金融监管和传统金融业的不满——有人直呼这是中国版CDS,CDS往往被认为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推手。
随后,“花呗”、“借呗”一度被监管叫停。2017年12月1日出台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中,监管要求网络小贷公司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
事实上,蚂蚁集团的借贷模式,被称为是“高杠杆无限循环模式”,利用自身的消费场景和用户数据,只需要少部分的本金,就可以把贷款规模做的很大,即便是14.6%的利息,也会形成非常可观的收益,可谓是空手套白狼。
写在最后,金融科技带来了创新和普惠,也暗藏更大的风险,是一把双刃剑。
随着蚂蚁集团的壮大,数万亿的信贷规模,需要更强大的风控和保障。银行出大头、蚂蚁出小头并提供风控等服务的模式,并不符合监管要求,银行突破了巴塞尔协议对表外业务的限制,蚂蚁则突破了小贷公司的杠杆率限制……
金融业永远需要监管,不分科技金融,还是传统金融。原因很简单,任何形式的金融业管理的都是我们的钱,没有监管,监守自盗和瞎搞必然发生,最终受伤的是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