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办案,全力追赃挽损,参与行业治理,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持续宣传教育、震慑犯罪分子和统一裁判尺度,昌吉州中院从今年全州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中挑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现予发布。
典型案例一:帮助搭建诈骗设备
昌吉市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二被告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帮助,搭建设备。案发后被依法判处刑罚。
简要案情:
2023年3月,无业人员王某在某聊天软件上结识一网友(具体身份、所在位置不详),该网友告知王某,提供电话卡、架设设备协助诈骗,每台设备每小时支付好处费200元。王某便联系张某,入住乌鲁木齐市某酒店,二人在该网友的指导下,用事先办理的电话卡,购买的手机和数据线,搭建了两台简易GOIP设备,下载控制和语音软件后,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控设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王某和张某只要确保设备有网有电、正常运行即可。
昌吉市市民李某接到自称是某电商平台客服的诈骗电话,以调整信贷额度为由,要求李某按所发送的链接下载某软件进行语音操作和屏幕共享。李某疏于防范,为“提高个人征信”,多次向“客服”指定的账户转账,被骗取29万余元。李某发现被骗立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李某接听的手机号确定王某的信息,立即赴乌鲁木齐市王、张二人所在酒店房间将二人抓获。经查,诈骗分子利用王某、张某搭建的两台设备在两天内共拨打诈骗电话861个。
昌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张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提供帮助,诈骗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其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结合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作案工具手机4部、数据线2根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G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具有异地拨号、远程控制等功能,是诈骗团伙普遍使用的一种诈骗工具。本案中,仅用一根数据线连接两部手机,就可以搭建一台简易的GOIP设备供诈骗分子远程拨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和方式不断升级演变,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保持防诈意识,对不明电话或信息,要做到“不轻信、不贪利、不泄露、不转账”。网络世界中,多一分小心谨慎,就少一分上当风险。
典型案例——帮助搭建诈骗设备
作者:张旭来源:昌吉中院

自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办案,全力追赃挽损,参与行业治理,各方面工作取得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