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分小区未按时供暖、供暖温度不达标、物业公司拒收采暖费或捆绑收费以及最近爆出的物业公司“偷热”的问题,都引起了广大民众的热烈讨论。但在讨论之前,有几个事关您切身利益的供暖小知识,让我们先一起了解下。
— NO.1 — 供暖温度也有最低限?
2018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明确规定用户家中的卧室、起居室室温不得低于18℃。也就是说,最起码西安市民家里卧室和起居室的温度要达到18℃及以上才能符合上述条例的规定。
— NO.2 —为什么采暖费交给物业?
目前,西安大多市政供暖小区仍采取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采暖费的模式。业主前期先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委托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采暖费,物业公司再与热力公司签订供热合同,将代收的采暖费交纳给热力公司。正因为暖气一直没有实行热力公司直接管理到户,业主都是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交纳采暖费,但物业公司与热力公司最后是如何签订供热合同的,物业是按照什么标准向热力公司交费的,业主均不得而知,这才导致出现物业公司“偷热”的可能。不过好消息是,本次供热条例已经开始推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也就是由热力公司直接管理到户并按用热量收费。2018年7月1日以后建设的小区,都应该由热力公司直接配套建设换热站,全面直管运行,之前已建成的小区,因为涉及到小区内部换热站设施的改造问题,更新速度可能会比较缓慢。
— NO.3 —供暖温度不达标能退费?
关于退费,供热条例中明确规定:“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因此,只要室内温度低于18℃,热力公司就应该按照不同比例向业主退费,但具体怎么退、如何共同认定退费天数、如何保证热力公司退费后能最终给到业主,都还没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暂时仍需要业主与物业和热力公司协商解决。
— NO.4 —闲置房屋可不交采暖费?
所有的房屋一般都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经业主向物业公司申请后,可暂停用热。但根据供热条例规定,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都应在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15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关于基本热费的标准,集中供热用户需交纳总热价的30%,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价本就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因此相应的基本热费比例也参差不齐。
— NO.5 — 不按时交采暖费就停热?
由于大多数小区都是由物业代收代缴采暖费,业主交费后物业公司大多不会拖欠热力公司费用,但也不排除个别物业公司故意拖延交费而导致热力公司采取限热措施,根据供热条例规定,热力公司有权对没有按时交费的用户进行限热。但原则上,热力公司不能以少数业主费用未结为由而中断其他已交费业主的供热或者降低标准。
— NO.6 —家里的供热管道能动吗?
虽然热力公司应当保证我们家中的温度不低于18℃,但如果是因为业主个人在家中擅自排放管道热水蒸汽、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改动用热计量装置、改变房屋结构等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力公司是不用承担责任的。总之一句话,家里采暖的装置能不动就不动。
— NO.7 —暖气不热要收集哪些证据?
暖气不热怎么办,我们可以事先准备哪些证据才能证明暖气不热的事实。大多数人最先想到的就是自己在家中测温的照片、视频以及因暖气不热而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但因测温照片或视频拍摄的时间、地点和真实性无法确认,医院诊断证明也不能直接证明供暖温度不达标的事实,一般都难以被法院采纳。根据对以往供暖纠纷案例的分析,证明温度不达标可能被法官采纳的有两类证据:一是除上述资料外有供热单位认可的测温记录,二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时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效力。根据供热条例规定,业主自测室温不达标时,可第一时间向供热单位报修并要求供热单位上门测温,供热单位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测温,双方在测温记录上签字后业主可要求复制保留测温记录。
供暖季,你该知道这些事
作者: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从部分小区未按时供暖、供暖温度不达标、物业公司拒收采暖费或捆绑收费以及最近爆出的物业公司“偷热”的问题,都引起了广大民众的热烈讨论。但在讨论之前,有几个事关您切身利益的供暖小知识,让我们先一起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