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钢贸行业诉讼大数据报告

来源:丰国律师

文章摘要
浙江省钢贸行业诉讼大数据报告 第一章:引言 2018年全球经济复苏依然疲软,钢铁行业所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仍未得到逆转,这给企业盈利和钢贸环境带来持续的不利影响。

浙江省钢贸行业诉讼大数据报告
第一章:引言
2018年全球经济复苏依然疲软,钢铁行业所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仍未得到逆转,这给企业盈利和钢贸环境带来持续的不利影响。
受产能过剩的影响,钢贸行业长期处于严寒期,行业内发生资金断裂、拖欠货款等问题屡见不鲜,一些钢贸企业甚至面临破产。行业内,“跑路”、“耍赖”、“拖账”、“破产”等坏消息层出不穷。
因此,在如此“外患”的大环境下,为了解浙江省钢贸企业的“内忧”状况,即梳理钢贸企业的诉讼风险情况、涉诉的主要案由和败诉的主要原因等情况,我们特检索了大量案例,通过整理案例和分析数据,得出本诉讼大数据报告。
希冀通过本报告,帮助企业对钢贸行业的诉讼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为钢贸类企业如何降低诉讼风险提供解题思路,同时深切的希望能让企业主认识到加强企业内部法律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第二章:浙江省钢贸行业诉讼大数据
一、大数据报告数据来源
时间:2018年12月6日之前
案例来源:Alpha案例库
案由:未设置案由
地域:浙江省
全文:钢铁
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案件数量:3112件
数据采集时间:2018年12月6日
二、检索结果
共检索到裁判文书3112份。(说明:受限于裁判文书的公开程度及公布时间,本文数据与实际审结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2.1 案件数量
2011年起,浙江省钢贸行业诉讼纠纷案件呈明显的增长趋势,2016年案件数量达到顶峰,为645件,2017年和2018年案件数量逐渐减少,这与近些年钢贸行业的不景气相关,以上海为主的南方钢贸商几乎锐减一半,业务数量减少,纠纷自然减少。
表格一:年份数量统计表

年份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文书数量

42

116

327

464

582

645

409

245


图表一:案件数量时间曲线图

2.2 案由分布
案件纠纷类型主要为民事纠纷,共计 2946件,占总案件比例高达94.67%,其中90.77%为与“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关的纠纷,共计2625件,说明对每个钢贸企业而言,合同是引发纠纷的根源,合同管理不容忽视。
图表二:案由分布图

图表三:民事案由细分图

2.3 行业分布
从行业分类情况可以看到,与钢贸行业发生纠纷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制造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中贸易类企业之间产生纠纷的比例最高,占比53.53%,说明贸易类企业履约能力较低,产生争议的可能性较高;其次是金融业和制造业。
图表四:行业分布图

2.4 程序分布
从下表的程序分类统计可以得出当前的审理程序分布状况,其中一审案件有1934件,二审案件有408件,再审案件有47件,执行案件有599件,推算出一审上诉率约为21%。
图表五:程序分布图

2.5 裁判结果
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全部/部分支持诉讼请求的有1331件,占比为68.86%;撤回起诉的有305件,占比为15.78%;其他的有182件,占比为9.41%。
图表六:一审裁判结果分布图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306件,占比为75%;改判的有52件,占比为12.75%;撤回上诉的有40件,占比为9.8%。
图表七:二审裁判结果分布图

2.6 标的额分布
涉案标的金额主要分布在50万以下,共计677件,占比36.75%,说明中小型钢贸企业较多,小金额的交易频繁,但不可因金额小,而忽略风险管理。让人意外的是,标的金额在100万到500万的涉诉案件竟高达561件,位居案件纠纷数量排名第二,说明企业即使面对比较大额的交易,法律风险管理可能依旧不过关。
图表八:标的额分布图

2.7 法院分布
通过法院分布图,可以看出钢贸类公司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哪些区域。杭州拱墅区受理的“钢铁”有关的诉讼类案件最多,多达411件,意味着拱墅区有大量与钢贸业务有关的纠纷发生,主要原因拱墅范围内有多个钢材市场,市场内存在大量的钢贸公司;其次是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意味着江干区的钢贸行业经济也比较活跃;再次是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原因也是下城区曾设有钢材市场,市场内也存在大量的钢贸公司。
图表九:案件受理法院分布图

第三章:钢贸行业与“合同”有关诉讼数据分析
一、与“合同”有关纠纷案由分析
通过第二章中图表一和二可以得出,钢贸行业的纠纷类型主要为民事纠纷,其中90.77%为与“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关的纠纷。
而其中“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共计1238件,占比50.8%,说明钢贸行业最大的诉讼风险类型是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或逾期交货等合同风险几乎是悬在每个钢贸企业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其次是借款合同纠纷,共计965件,占比39.6%,说明不少钢贸企业处于“资金短缺”的泥潭中,融资行为频繁,但偿债能力,资信能力一般;同行拆借时,需注意对方借款不能偿还的风险。
分析1238件买卖合同纠纷发现,85%以上的诉讼请求为请求买方支付货款和逾期违约金,说明钢贸行业普遍采取货到付款的模式进行交易,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较高。
图表十:“合同”案由分布图

二、买卖合同纠纷审理程序分布
1238件买卖合同纠纷类型案件中,通过一审程序结束的案件878件,占比高达70.9%,通过二审程序结束的案件179件,执行案件142件,再审案件30件,其他程序案件9件。说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旦提起诉讼,基本通过一审就能定分止争,双方无过多的诉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效率较高。
图表十一:审理程序分布图

三、裁判结果
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全部/部分支持诉讼请求的有548件,占比为62%,说明一旦涉诉,原告准备比较充分,或者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案件胜诉率较高;撤回起诉的有192件,占比为22%,有些案件起诉不是目的,仅是手段,虽然启动了诉讼程序,但双方最终私下和解,故又撤回了起诉。
通过对二审裁判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125件,占比为70%;改判的有31件,占比为17%,说明一审法院的判决并非无懈可击,许多案件有上诉的空间;撤回上诉的有17件,占比为9%。
图表十二:一审和二审裁判结果分布图

四、部分支持、驳回或部分驳回诉讼请求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部分支持、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裁判文书的分析,得出诉讼请求被部分支持或驳回的主要原因为证据不足或超过诉讼时效。具体原因及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4.1总结得出的证据不足的主要原因和体现如下:
(1)无法证明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表现形式:如买卖双方未签订买卖合同,交货时亦无任何交货凭证,导致卖方无法证明自己的债权。
(2)无法证明合同相对方,即被告主体不适格
表现形式:如货物的实际采购方和合同的中的签约人不一致,导致向实际采购方主张权利时,无证据证明。俗称买方和使用人傻傻分不清楚。
(3)无法证明卖方资格,即原告主体不适格
表现形式:未签订买卖合同、无交货凭证、或受让的债权,但未书面约定清楚,导致卖方无法证明自己是债权人。
(4)无法证明构成表见代理
表现形式:合同、欠条、欠款、结算单、交货单等书面单据的签字人不是公司的员工,没有公司的授权等。
(5)无法证明已交货和交货金额
表现形式:无交货单等单据、交货单据上未标注清楚金额、签收单据的人员无签字确认权。
(6)无法证明买方拖欠货款金额
表现形式:无合同或交货单据、未及时进行货款结算;交易连连发生,连续的交货以及付款,来往账务混乱,无法证明欠款金额。
(7)无法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表现形式:未在合同约定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未约定产品质量标准或约定不清;无法确认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批次;未及时提出质量鉴定,导致产品遗失或损毁。
(8)无法证明交货延期
表现形式:合同未约定交货时间或约定时间不明、收货后对交货延期未提出异议、未保存对方承诺何时交货的证据、交货单据上未注明交货的时间。
(9)无法证明欠款金额是否包括违约金/逾期利息等内容
表现形式:对账计算欠款金额时,仅计算了货款本金,未计算逾期利息或违约金等金额。
4.2总结得出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因:
(1)无法证明在诉讼时效内,曾经主张过债权
表现形式:卖方从未主张过债权;卖方未保留主张过债权的证据;卖方主张债权后,事隔多年后才记得主张债权;卖方未及时书面对账。
第四章: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结合上述数据分析,针对买卖合同业务中,应该如何降低诉讼风险,做以下简要建议:
(1)合同签订环节:交易前做到签约主体履约能力审核,规范的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清楚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标准,异议期限、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2)合同履行环节:交货记得签收交货单据,付款记得备注付款内容,质量有异议,记得及时出具书面异议;一切签字或盖章的单据,注意审核签字人或盖章企业是否有权限,盖章企业是否同签约主体一致;保存交货、付款、质量异议、对账单等一切书面证据。
(3)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保管好合同、发货单据、对账单等一切书面文件。
(4)产生争议时:有逾期付款时,记得及时对账,签订书面文件确认欠款金额,保留主张债权的证据,避免诉权超过诉讼时效。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时,及时提出异议,及时封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五章:总结
通过分析大量的裁判文书,我们发现许多钢贸企业经营不规范、合同管理制度跟不上、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从而导致争议频发,诉讼风险高启。而钢贸行业已进入微利时代,竞争日益激烈,行业洗牌无法避免,如此粗放式管理,必然会让企业经营“步履维艰”和面临“内忧外患”。
在钢贸行业如此凛冽的严冬之下,大浪淘沙,如果想让自己不被市场淘汰,想降低企业的经营性法律风险,需要企业主秉持“谨小慎微”、勇于“安外攘内”、大胆“改弦更张”和牢记“杜渐防萌”。
因此,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改善合同合规管理制度,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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