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王某虚构自已的身份、职业、住所,在宁波某婚介网上登记假的交友信息。交友的对象都是经济条件好的单身女性,先与对方谈婚论嫁骗取信任,之后又虚构自已在炒股,缺少资金要借款等理由,骗取对方钱款,所骗的钱都是以现金获取,并用假名字写借款协议,事后根本不予归还。用这样的方式骗取了刘某某等十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后被公安抓获。
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量刑情节诈骗数额来看,本案王某诈骗十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00万元,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执行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规定,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王某的犯罪数额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情节。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以征婚交友为借口进行诈骗的情形屡见不鲜,一方面说明婚介网站在当事人信息监管和预防警示方面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也告诫大家,交友需谨慎,像本案利用网络聊天结识,聊天记录就对案件侦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案发后,应当及时调取聊天记录,固定电子证据。还有,不是手中有欠条债权就保险的,总而言之,需谨慎再谨慎!
网络交友骗婚案
作者:毛丽英来源:智仁律师

犯罪嫌疑人王某虚构自已的身份、职业、住所,在宁波某婚介网上登记假的交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