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工伤,责任如何承担?
相关规定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九条 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实务建议
劳动者同时为两个以上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由于工伤保险责任由具体用工的单位承担,因此,建议各用人单位分别为该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避免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因未购买工伤保险而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二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实务建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若违反,将导致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建议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伤害事故后,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因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而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三
劳动者在尚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有无救济措施减轻责任承担?
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实务建议
劳动者在尚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可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工伤保险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用人单位后续工伤赔偿费用的责任承担。
问题四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发生工伤,能否多次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什么标准支付?
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实务建议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多次发生工伤,每次发生工伤,均可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条件的,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
问题五
用人单位需要为非全日制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吗?
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实务建议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除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法定义务外,其余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法定义务,可由非全日制劳动者自行向社保部门购买。
社会保险篇:10个常见劳动问题及实务建议(上)
作者:思艳柳来源:万益说法

问题一 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工伤,责任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