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已开发票如何处理?

来源:摩尔精律

文章摘要
01、2023年1月9日晚,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新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2023年1号公告)的规定,政策
01、2023年1月9日晚,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新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2023年1号公告)的规定,政策要点如下:
01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2 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新政策下,已开发票如何处理?
02、开了3%专票(纳税义务时间是2023年内)
选择1 追回3%专票作废(电子专票红冲),然后开具1%的专票,按1%纳税。
政策依据:2023年1号公告第二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3年1号公告第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案例: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1日销售货物,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3000元(含税)。如图:

新政策出台后,企业追回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作废后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票。如图:

假设A公司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3年第1季度只开具了这一份发票(只有这笔收入),那么A公司第1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享受免征增值税,但是开具的专票不享受免税(依据: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2023年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应交增值税为1019.80元。
选择2 企业不追回发票作废,直接按3%纳税。
政策规定:2023年1号公告第五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2023年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销售货物,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3000元(含税),公司不打算追回发票。如图:

假设A公司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3年第1季度只开具了这一份发票(只有这笔收入),那么企业第1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享受免征增值税,但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票不享受免税(依据: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公司应交增值税为3000元。
03、开了3%普通发票(纳税义务时间是2023年内)
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义务时间是2023年内)按新政就属于错误的开票方式。
政策依据:2023年1号公告第五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选择1 追回3%普通发票作废(电子发票红冲),重新开具1%的普通发票。
案例:A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销售货物,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03000元(含税)。如图:

新政策出台后,企业追回了3%征收率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并进行作废后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图:

假设A公司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3年第1季度只开具了这一份发票(只有这笔收入),那么A企业第1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享受免征增值税。
A公司应交增值税0元。
选择2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普通发票直接申报表按1%申报。
比如A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1季不含税票面金额合计50万,本身都应该是开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普通增值税发票(纸质发票需收回联次后才可以作废)无法收回作废,申报时系统会用不含税的票面金额按3%征收率带出税额后再减除2%的减征额减征额进行征收,其实最后算出来的税额和直接按1%征收率计算申报是一样的。如图:

那么A公司最后应交的增值税就是5000元(500000*1%)。
如果A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成了3%征收率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也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04、开了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义务时间是2023年内)
开了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义务时间是2023年内)实际也属于错误的开票方式。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选择1 追回免税普通发票作废(电子发票红冲),重新开具1%的普通发票。
案例:A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销售货物,开具了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103000元。如图:

新政策出台后,企业追回了发票并进行作废后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图:

假设企业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3年第1季度只开具了这一份发票(只有这笔收入),那么企业第1季度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享受免征增值税。
企业应该交税0元。
注意:如果A公司开具的是2022年度的业务并且在2022年度已申报未开票收入,在2023年度补开发票依旧可以享受2022年度的免税政策。
选择2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发票(纸质发票需收回联次后才可以作废)无法作废,直接申报表也应该按1%申报。
虽然开了免税,但是也应按1%进行纳税,这是政策规定,就算发票收不回,纳税申报也应该按照1%报税。实际申报其实就是把你开票数据按1%做相应申报表填写,如果遇到比对不符需要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后续处理。如图:

比如,这张普通发票纳税人无法收回,假设企业按月申报增值税,2023年1月份只开具了这一份发票(只有这笔收入),那么企业应该按照1%来换算销售额。如图:

05、开了0%普通发票
有一些纳税人之前开不出免税,就选择0%开具了普通发票,0%适用于出口退税企业开具,这种完全开错的发票,最好就收回作废或者红冲(电子发票)重开了。
06、精益化法财税指引
政策发布之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票3%征收率无法收回则按3%报税,收回来的可以重开按1%进行纳税;普通发票3%征收率和免税发票最好是收回重开,确实收不回,也是直接按照1%进行报税的。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开具的是2022年度的业务并且在2022年度已申报未开票收入,在2023年度补开发票依旧可以享受2022年度的免税政策开具免税发票,具体的操作建议企业家们根据需要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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