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那点事

来源:北京继来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事例一:
甲:如果我们婚前签了合同,我愿意把自己名下房屋赠与给他,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可以反悔吗?
法律分析:
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财产转移后,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对于受赠人来说,如果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应当尽快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或者办理公正手续,这样赠与人就不能对赠与合同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三、婚后父母出资所购房屋归谁所有?
事例一:
甲:我爸妈付了全款,把房子登记在了我名下,这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法律分析:
属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事例二:
甲:买房时,我爸妈只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了我名下,但父母没明确说是赠与我的,这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
法律分析:
不属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贷款所购房屋如何分割?
事例一:
甲:我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婚后和他一起还贷,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房屋?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事例二:
甲:房子贷款都是我一个人还的,离婚时房子可以归我吗?
法律分析:
对于婚后还贷,只要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认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一方仅凭贷款账户是在自己名下,每月都是自己账户还款而主张还贷也是其个人财产,法院一般不会采信,除非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还贷款资金是其个人财产。
五、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处理?
事例一:
甲:我们签了财产分割协议,但还没办离婚手续,还能反悔吗?
法律分析:
可以,当事人达成的已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