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五年难偿还 上门调解化干戈

来源: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23年7月10日,瀛之志调解分中心接收区法院移送诉前调解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引起了调解员的注意。

2023年7月10日,瀛之志调解分中心接收区法院移送诉前调解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引起了调解员的注意。案情是这样的,2016年,被申请人李某霞67岁、王某明68岁(夫妻关系)因家庭经营等情况,多次向申请人李某松借款,时至2018年4月8日,被申请人李某霞向申请人出具借条一张,载明借款为53000元,之后于2000年还了5000元,余款48000元未有偿还。
据了解,被申请人一家也曾是幸福的家庭,因为儿子做生意经营不善,拖累了父母、也拖垮了家庭。由于债台高筑,造成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被申请人王某明虽已68岁,仍在一搅拌站从事重体力劳动,挣得一点劳务费贴补家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经与申请人反复沟通,申请人也同意被申请人分期偿还,时间长一些也可以。
在与被申请人李某霞沟通时,她诉说了家庭的特殊情况,同意调解,但以在家带孙女为由,拒绝到分中心进行调解。怎么办?就此打住退回卷宗走诉讼程序,还是再想想其他办法。调解员分析本案有调解结案的可能性。你不愿意来,我们就到你家去上门进行调解,决心一下,与被申请人李某霞电话商量,她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终同意调解员上门。
2023年7月18日下午4时,调解员一行驱车20公里来到被申请人家,两名被申请人均按约在家等候,进入空荡荡的客厅,映入眼帘的是西北角摆放着的一张陈旧的老板桌,上面还有些许的灰尘,见证着被申请人曾经的辉煌。
落座后,简单的寒暄,调解员直奔主题,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语打动了两名被申请人,因考虑家庭正常生活开支,被申请人答应用村里每年发放的土地流转费5000元偿还借款。在场的申请人考虑实际情况,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配合,不仅同意每年只还5000元,而且还放弃追偿利息的诉求。
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完字,大家都如释重负,心头上多年的纠结终于得以释怀。当双方当事人沧桑的脸上流露出淳朴、善良、包容、理解的表情时,此刻,调解员付出的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这也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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