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南京老太借用别人的绿码到扬州,瞒报行程,出入公共场所,造成病毒大量传播;2021年10月,银川女子隔离期间翻墙约会男友……
疫情期间,总有少部分人心存侥幸,不计后果,做出违反防疫措施的行为,给我国的疫情防控添堵添乱。对于我们普通民众来说,疫情期间,学法、知法、懂法,守好法律的红线,就是对疫情爆发以来负重前行的医护人员、防疫工作者最好的支持和报答!
那么,哪些违反防疫措施的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案例一
张三在外地出差期间,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他想:“我万一病重,就再也见不到我的家人了,我要回家。”于是他偷偷离开隔离治疗点,坐火车返回家中。
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罪状:已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人员:已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
行为表现:拒绝隔离治疗、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后果:具有疫情传播的风险,不要求造成实际传播的后果。
2.罪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
行为表现:拒绝隔离治疗、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后果: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案例二
张三从中风险地区回来五天,收到通知要向社区如实申报行程,进行核酸检测,张三想:“我都回来这么多天了,也没发生什么不适,申报之后可能要隔离,要排队核酸检测,太麻烦了,干脆不说了吧。”之后几天照常去棋牌室打麻将,后被查出感染新冠病毒。
罪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罪状: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人员:一般主体;
行为表现: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的行为。
包括:
1.隐瞒行程,不如实申报行程,不配合流调的;
2.不遵守隔离期间的各项规定,擅自或秘密离开隔离区的;
3.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4.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必要的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工作;
后果: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案例三
张三是网络写手,他想:“疫情防控是绝对的热点,我爆个料说小区有人从高风险区回来,还发烧了,文章肯定能火爆!”
罪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人员:一般主体;
行为表现:1.无事生非编造散布涉疫情谣言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2.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后果:造成虚假信息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2021年10月中旬爆发的新一轮疫情,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已涉及16个省份,江西600余天本土零确诊的记录被打破,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需要全体民众齐心协力,共同抗疫,争取早日让新冠病毒在我国清零!
翻墙、逃离,疫情期间哪些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高霞来源: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2021年7月,南京老太借用别人的绿码到扬州,瞒报行程,出入公共场所,造成病毒大量传播;2021年10月,银川女子隔离期间翻墙约会男友…… 疫情期间,总有少部分人心存侥幸,不计后果,做出违反防疫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