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

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自行协商解决的轻微事故,一般都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得以划分在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如何。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认定书出来之后,不服怎么办?下文为大家详细讲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自行协商解决的轻微事故,一般都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得以划分在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如何。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认定书出来之后,不服怎么办?下文为大家详细讲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期限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三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期限过了怎么办?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结果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在庭审时,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相反的证据或理由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法院完全可以不予采信这份认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人民法院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书证规则进行审查后,确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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