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的变动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执行及完成后的验收、结算有着重大影响。《2011版工程总承包示范文本》对于规范、标准的变动有着相关约定,如通用条款5.2.3:“(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多数合同主体在签约时通常直接套用范本条款,未能根据项目特点作进一步细化约定,因此当出现争议时如项目结算时因计价规范调整无法确定费用,合同主体往往无法援引合同条款解决问题。这一期《EPC法律专题》我们通过分析范本条款并结合相关案例,与大家共同探讨这个问题。
范本条文分析
1.规范、标准的变动对于承包人有着更为严格的义务性规定。
根据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可知,规范、标准的变动对于承包人有着更为严格的义务性规定。当出现规范、标准的变动情形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建议书。这意味着承包人首先须对变动向发包人履行通知义务,其次承包人须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建议内容承担合规性责任。对于承包人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发包人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当承包人发出建议书后,发包人须对此进行响应并决定是否采用新的规范、标准。如发包人怠于响应,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则发包人须对此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合同双方在专用性条款对应章节,对承包人发出建议及发包人响应的期限作出明确约定,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示范文本忽略了规范、标准出现“由有变无”的情形。
示范文本规制的是国家颁布新的标准或规范时的情形,但规范的调整还包括原标准、规范因停止适用出现的无依据可循的情形。实践中合同双方往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能及时发现,直到项目收尾或履行完毕后出现纠纷时才发觉原标准、规范已停止适用,此时人民法院往往会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为由否定合同某一方的权利主张,导致其权益受损。建议合同主体根据项目特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本条款进行补充约定:如因政府方原因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原标准、规范无法适用的,可参照相同领域其他类型的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予以调整。
3.注意区分任意性规范与强制性规范
项目执行过程中规范、标准的变动并非一定适用。当颁布新的强制性法律法规或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这些强制性法律法规、标准属于应当适用的范畴,如不适用将导致合同无效以及工程质量无法通过验收的后果。其他类型的规范、标准如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计价规范等属于任意性规范,合同主体可选择适用。建议合同主体在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应适用的任意性规范进行明确约定。
典型案例
上诉人上海龙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江苏和亿昌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15)宁民终字第2947号】
裁判机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5年9月10日
裁判要旨:计价规范于项目执行期间停止执行,同类工程无新的计价规范予以适用,且合同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对此情形进行相应约定,此时合同一方主张参照其他类型工程计价规范进行费用调整,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人工费单价调整的问题。因合同约定适用的人工费单价调整文件已废止,尚无新的替代文件,双方在2013年1月24日的竣工结算审核中明确以乌鲁木齐市发布的2010年4季度的调差标准予以调整,现双方就人工费单价调整无法协商解决,故龙宇公司要求参照市政工程等其他类型人工费单价调整文件予以调整,并无合同及法律依据,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承包人违法分包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本案中,和亿昌公司与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为锅炉烟气脱硫装置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而龙宇公司和和亿昌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签订的《建筑安装分包合同》的工程范围为锅炉烟气脱硫装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该分包范围系和亿昌公司承包范围的主体工程,故龙宇公司与和亿昌公司之间的《建筑安装分包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龙宇公司有权向和亿昌公司主张相应的工程款。
关于人工费单价调整问题,因合同约定适用的人工费单价调整文件已经废止且无新的替代文件,龙宇公司要求参照市政工程等其他类型人工费单价调整文件予以调整,无合同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启示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主体往往直接套用工程总承包示范文本或其他施工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对各分项条款未能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情况进行明确细致的约定。关于计价规范条款,虽然示范文本对于规范的调整有着相应约定,但该条款无法解决合同主体关于价款记取的矛盾。因此合同主体应当结合项目特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对于计价规范的调整进行更细致的约定。尤其对于承包方,应时刻关注项目所在地计价规范的调整情况,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失。
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如何应对规范、标准变动对项目的影响
作者:朴正焕来源:坤略律师事务所

规范、标准的变动对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执行及完成后的验收、结算有着重大影响。《2011版工程总承包示范文本》对于规范、标准的变动有着相关约定,如通用条款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