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审判依据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案情简介 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09年9月23日登记结婚,2010年11月生育一子小圆(化名)。

审判依据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案情简介
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09年9月23日登记结婚,2010年11月生育一子小圆(化名)。2018年年初刘女士因生活上的矛盾带着小圆与张先生分居,小圆一直跟随刘女士生活。直至2023年,刘女士想与张先生离婚并继续抚养小圆。
案件处理
洛阳光法所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接受刘女士的委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认为,该案处理重点在于两方面:能否离婚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关于离婚问题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类情形,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的,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需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在结婚后未能妥善处理夫妻矛盾,刘女士自2018年起与张先生分居至今已经五年多,可以认定二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问题应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圆在原、被告双方分居后一直跟随刘女士生活,且小圆表示愿意继续跟随母亲生活,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生活学习现状及自身意愿、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小圆由刘女士继续抚养为宜。
刘女士不要求张先生承担子女抚养费,属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获得法院尊重。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不承担抚养费;三、在不影响小圆正常生活、学习情况下,被告可进行必要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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