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商标维权法律风险提示

来源: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餐饮行业商标维权法律风险提示,以金手勺商标成功维权为例 老话说:“民以食为天。

餐饮行业商标维权法律风险提示,以金手勺商标成功维权为例
老话说:“民以食为天。”人一生下来就离不开吃喝,近年来,我国的餐饮业发展非常迅猛,据有关方面的统计,餐饮行业的增长率比较起其它行业高出十个百分点以上。换句话说我国正迎来一个餐饮业大发展的时期,市场潜力很大,前景十分广阔。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餐饮业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餐饮行业的竞争主要靠菜品质量和服务。客户认知的重要因素来自于品牌,回头客及口口相传主要是靠品牌认知。所以餐饮行业出现了很多百年老店,只要品牌在,就可以一直开下去,而品牌保护的最基础工作就是注册商标。
在很久以前,古挪威人用烙印的方式来标记家畜等需要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私有财产时,商标的用途就开始出现了雏形,到了中世纪的欧洲,手工艺匠人用这种打烙印的方法在自己的手工艺品上烙下标记,以便顾客识别产品的产地和生产者。这就产生了最初的商标,并以此为消费者提供担保,同时向生产者提供法律保护。可见商标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
细数近几年在餐饮行业里面,因为缺乏商标意识导致纠纷的案例有很多,例如金百万、郭林、外婆家、望京小腰等,有的品牌被仿冒、抄袭,导致真假品牌傻傻分不清楚;有的品牌因为一个商标,打了好年的官司“争夺战”,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甚至,还有的餐饮品牌被迫更名……
另外,想要在餐饮行业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离不开连锁经营,靠品牌的一致性进行拓展。如果没有注册商标,连锁就失去了基础。
以我所律师接触的案子为例:
张某某(为保护客户隐私权,文章使用化名)从2006年就出资设立经营北京金手勺餐饮有限公司,是其法定代表人,该餐厅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主营特色东北菜。厨师出身的张某某与另外两个合伙人李某某、邢某某认为“金”代表第一、最棒、最好,“手”代表做饭的手艺,“勺”代表炒菜做饭的勺子,即“金手勺”寓意做饭的手艺最棒。由于餐厅在最初三年经营状况十分良好,为了加强品牌保护,在2009年张某某便与李建军、邢万强一起注册商标“金手勺”,这就是金手勺名称的由来。
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3类4301和4302包括了“饭店、餐馆、酒吧、自助餐厅、餐厅、快餐厅、咖啡厅、茶馆、流动饮食供应、假日野营服务(住宿)”。并把该文字商标用于餐厅的经营。该餐厅做的东北菜物美价廉,经过多年经营,“金手勺”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广受好评,在老百姓中建立了经济实惠的口碑,在餐饮界小有名气,形成了良好的声誉,品牌知名度越来越高,“金手勺”餐饮品牌已经在北京地区授权多家其他餐饮公司加盟使用该品牌进行连锁经营,为了适应连锁经营的特点,公司采取了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和利润策略,“金手勺”品牌是公司的核心资产,该品牌的许可经营收入是公司期待的主要利润增长点。品牌对餐饮经营的重要程度相当高,众所周知,相同的食材和菜品,在品牌不同的商家价格相差悬殊。
但是近几年,很多商户也想分一杯羹,于是在北京以及周边城市出现了“初宴金手勺”、“嘉宴金手勺”、“万山红金手勺”等相同或相近类称呼的餐厅,他们中很多餐厅的工商信息登记的公司名称都不叫“金手勺”却恶意模仿打着“金手勺”的品牌经营东北菜。
而真正的商标所有权人却频频接到工商局、税务局、法院、派出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行政机关的电话说其餐厅有不开发票、食物中毒、欠员工薪、伤害客人等各种纠纷,但没有一家店是其授权开的。这已经严重影响金手勺餐厅的正常经营,张总苦不堪言不得不采取维权行动。
当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胡波律师和孙硕律师接受委托时,发现这个案子和普通的商标侵权案子还不太一样,其中有的涉嫌侵权的商家已经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功注册了包含“金手勺”三个字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是餐饮经营,他们宣称我在工商登记的商号含有金手勺,我在店内理所应当挂着金手勺的招牌进行经营;还有的涉嫌侵权的商家已经在国家商标局成功注册了包含“金手勺”三个字的商标,服务类别也在第43类包括了“饭店、餐馆、酒吧、自助餐厅、餐厅、快餐厅等”
他们宣称我有商标局的合法商标证,我在店内合理合法的使用金手勺的招牌进行经营。这些都充分说明了,金手勺餐饮公司在过往的经营中缺乏对自己商标品牌的保护,导致了现在的窘境。经过研究,孙律师和胡律师决定从民事诉讼和商标无效宣告两个方面着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公证手段,一方面对没有商标权的餐厅直接采取侵犯商标权的诉讼,迫使对方愿意加盟,不加盟的就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对有商标权的餐厅申请商标无效宣告,从根本上先把商标权利打掉,再通过诉讼手段迫使对方加盟,不加盟的就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律是公正的,但是实现公正结果的博弈过程却是艰辛的!胡律师和孙律师经过2年多的努力没有白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了有利于申请人的判决和裁定。
孙律师认为,企业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商标权益是在损害结果发生后的救济手段,如果在损害结果发生以前就做到预防,这样才会更好的维护企业品牌,就好比对于医生来和患者来说,预防疾病比救治更重要,因为一旦成功注册商标后,想要宣告商标无效的难度比较大维权成本也更高。建议企业对于重要的商标应每个月都进行商标检测,及时发现在异议期的有争议的商标,尽早提出异议申请,另外对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尽快进行商标无效宣告,和对侵权使用者进行民事诉讼,同时尽可能多注册些防御性商标,全面有效的保护商标。
刘强东曾经说过:“中国再不把保护知识产权放到首位的话,那么经济永远不可能好起来的。”在他看来,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已经让中国的品牌陷入了深渊。当下,餐饮业的竞争尤为激烈,对于连锁餐饮品牌来说,能否快速扩张已经成为行业竞争的必备条件,因此在扩张的同时必须给企业带上商标的保护伞;而对于餐饮的初创者来说,在进行企业产品设计、品牌定位的同时,还有做好商标注册等相关工作的两手准备。
给创业者的忠告,“商标先行,才能让自己的品牌赢在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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