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标电动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来源:浙江高庭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小电驴”作为一种方便又经济的代步工具,早已遍布大街小巷。部分需要将电动车作为劳动工具使用的人,为了在工作中跑得快、跑得远,常选择购买一些功率超过国家标准的类型,甚至是对电动车进行改装。

“小电驴”作为一种方便又经济的代步工具,早已遍布大街小巷。部分需要将电动车作为劳动工具使用的人,为了在工作中跑得快、跑得远,常选择购买一些功率超过国家标准的类型,甚至是对电动车进行改装。这样的电动车虽然跑得快,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时,超标电动车会被认定为机动车吗?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高庭所蔡利君律师将为大家详细分析,和小师妹来学习一下吧!
电动车是几种常见的出行交通工具之一,特别在城镇的大街小巷及道路上随处可见,由于轻便、灵活、可以有效避免机动车的堵车烦恼,再加上价格便宜,它广受消费者的喜爱。因此,在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一方的比比皆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责任方面均受到一定的特殊保护,享受“行人”般待遇。但在很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由于涉案电动车超标(即电动车的最高时速、重量等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有关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被主管部门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得超标电动车驾驶员无法享受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应有法律保护,无意中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来简单梳理一下驾驶超标电动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法律风险
一.导致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加重
很多电动车驾驶员不具有机动车的驾驶资格,而且电动车未要求强制性上牌,很多人购买电动车后并未及时上牌,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由于电动车超标被认定为机动车时,驾驶员往往会被认定“无证驾驶”、“明知时无牌证的机动车而驾驶”等违法行为,从而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加重。举个真实例子,某日,某公交公司员工李某驾驶公交车在北京市朝阳区远通桥下与甲发生交通事故,甲受伤。当地交警部门起先认为甲所驾车辆为电动车,以简易程序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因李某提出异议并申请对涉案电动车进行鉴定(后鉴定为机动车),当地主管部门最终撤销了原事故认定书,认为甲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违反分道行驶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导致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加重
首先,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加重必然会导致赔偿责任的加重。其次,一旦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那就要按照机动车的责任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依法应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不分责任比例先承担赔偿责任,但超标电动车的车主及驾驶员往往未投保交强险,作为投保义务人,超标电动车驾驶员往往要自讨腰包。再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在原有事故责任比例基础上,机动车一方依法一般应多承担10%的赔偿责任,如己方是受害者,则可能会少获得10%的赔偿。
三.增大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肇事者的事故责任比例及“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明知是无牌证机动车辆而驾驶的”等情形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有直接关系。驾驶的超标电动车一旦被认定为机动车,就增大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
防范措施
⭐1、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大品牌电动车,从源头上控制上述风险。同时要保管好车辆合格证、产品警示说明书等车辆购买手续。因为从一些案例来看,司法机关在认定超标电动车驾驶员是否构成无证驾驶时,也会基于“驾驶员是否明知电动车超标”的主观意识而区别对待。
⭐2、依法主动为购买的电动车注册上牌,在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动车牌照情况下,将会大大降低电动车因超标被认定为机动车的风险。根据以往案例来看,很多被鉴定为机动车的超标电动车都未依法上牌。
⭐3、依法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从一些案例来看,即使投保的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法院还是可能会判决保险公司在承保的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应积极对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提起索赔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于2018年1月8日发布《关于转发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涉及的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判决的通知》,引导当事人积极维权。根据现有一些判例来看,多数法院会判决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对当事人的损失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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