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可视化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来源:极客法律

文章摘要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可视化”的运用逐渐成为了各行各业的热门话题,近些年,诸多法律人在解决争议案件时也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探索着可视化的理念的运用。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可视化”的运用逐渐成为了各行各业的热门话题,近些年,诸多法律人在解决争议案件时也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探索着可视化的理念的运用。那么,在也许单案标的并不那么高,法律关系并不那么复杂,但每年的案件数量接近八十万,又极具专业性,且群体效应后果非常严重的劳动争议领域,如何运用可视化的理念帮助赢得劳动争议呢?希望对诸位有所启发。
一、诉讼可视化是一种服务理念
诉讼可视化往往被与诉讼图表相混淆,但实际上图表仅仅是可视化呈现的一种基础形式,当然也是目前最为便捷和实用的方式。笔者认为,“诉讼可视化”应当是一种向目标群体呈现个人价值的法律服务理念。正因为它是一种理念,就使得实际上在任何一个领域的诉讼中,可视化都一定会被需求,如果你认为没有需求,那原因一定是你没有发现或没能创造需求。
举例如,律师或者法务最基本的着装问题,所谓的法律人的范儿,其实正是可视化服务理念的运用。曾有律界大咖开玩笑说到:“为什么我们更专业,因为我们打领带;为什么我们收费高,因为我们穿西装。”
言归正传,接下来,笔者将依据实践中遇到的案例,从公司和法官的角度以场景再现的方式来分析在劳动争议领域中可视化理念运用的案例。
二、场景1:案情汇报
Tips:劳动争议中,往往会存在时间节点众多的情况,运用可视化理念制作以时间为逻辑的诉讼图表,简单易懂,便于领导理解和参与案件。
某单位HR向领导汇报案情时拿出一份劳动仲裁裁决书,主要内容为:“2012年10月15日张某入职北京某公司,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2月14日张某离职,2014年2月20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支持的二倍工资区间为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10月14日。”
领导提出疑问:这个仲裁裁决书支持的二倍工资区间是怎么算的?为什么感觉和以前的那些算法不一样?你能给我解释解释吗?”
一般来说,大多数HR或法务的处理方式是将裁决书的意见稍加解释告诉领导,如:“根据北京地区新发布的审判指导文件,在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时,因未签劳动合同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故时效可从其主张权利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在劳动者入职满一年后,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两者综合,得出了裁决书中得区间。”且不论领导,只怕非专业劳动领域的律师,也要琢磨一阵,若要再详细描述,必然又是长篇大论。
然而,如果运用可视化的理念向领导解释这个问题,事情就变得简单了许多,我们需要的只是一张图,问题搞定,领导非常满意。

三、场景2:劳动争议案庭审现场
Tips:劳动争议中难免会遇到群体性诉讼的情况,此类案件通常时间节点众多,劳动者人数众多,可以使用以人和时间为逻辑的图表,可以大幅提升庭审效率,增强说服法官的力度。
某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现场,劳动者一方共计4人,4人离职、入职的时间等具体情况均不完全相同,在查明事实时,劳动者一方代理律师照稿开念:“员工张某于2008年1月1日入职,2012年12月31日离职,2013年3月10日申请仲裁。员工高某于2007年1月1日入职,2013年2月1日离职,2013年3月10日申请仲裁。员工白某于2009年12月31日入职,2013年2月28日离职,2013年3月10日申请仲裁……”如此这般之乎者也念了半个小时。法官全程眼神迷离。
同样,运用可视化的理念向法官阐明这些基本事实,事情就变得简单了许多,在我们发表意见时,只是提交了一张图,结果是随后的整个庭审过程,法官的手几乎没有离开过这张图。

除了上述类型的图表,在劳动争议中,我们也会常用到时间轴、树状图、逻辑推演图、法律关系图等等方式去向法官或是客户展现案件事实或法律关系,相比于传统的文字和表格,必然会使法官或客户在一大堆材料和数字的痛苦挣扎中感受到一丝清新和善意,篇幅有限笔者不再赘述,有意交流的朋友也可以与我们微信沟通。总而言之,劳动争议中的图表也是因案而异的,但无论如何变化,只要你具备了可视化的服务理念,其本质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四、场景3:专业能力呈现
Tips:利用互联网时代数据获取的便利性,将大数据以可视化的方式呈现,展现对于争议解决的熟练程度,提升专业形象。
在年终汇报时,如何展现法务或者HR的专业能力呢?如果仅仅站在台上,如此这般,滔滔不绝,但纵你说的天花乱坠,舌灿莲花,往往听众最终也并不是因为你说了这么多而认可你,因为你所说的“非常专业”“非常熟悉”对于听众来说是模糊的,他们的脑海中并不能形成具体的印象。
我们尝试换一种方式,以可视化的理念来展现我们对于北京地区的诉讼业务“非常专业”“非常熟悉”,希望对各位有所启发。(数据源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1、北京市各法院收案结案量

2、北京市法院受理案件类型

3、北京市法院审理案件平均用时(天)

综合上述的四点,我们可以看出诉讼可视化理念的运用,其实与案件标的、类型并无关联,而是工作价值的体现,哪有什么所谓的技术,价值意味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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