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哈佛的大二学生Mark Zuckerberg在宿舍敲下Facemash的最后一行代码时,他一定想不到,这个作为恶劣玩笑诞生的颜值评比网站,蜕变成了社交网站巨头Facebook,他更想不到,之后他会用卑鄙的商业手段稀释联合创始人的股份,并把他赶出公司。
一次失败约会引发的创业神话
2003年11月某夜,技术宅Mark Zuckerberg“小扎”刚刚经历了一次失败的约会,他回到宿舍,打开电脑看到了院系学生名录的页面,上面显示着同系同学的照片,小扎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入侵了系统数据,创建了Facemash,这个网站让用户从随机抽取的两名女生照片中选出颜值更高的一位。Facemash在哈佛一炮打响,虽然上线几个小时后就被学校强行关闭了,小扎也差点因此被开除,但“一个全球通用的名录网站”的概念从此诞生了。
一眼相中的合伙人
和所有创业者一样,小扎第一件事就是拉合伙人,他的同学Eduardo Saverin“小多”最先吸引了他的目光。小多是一个会穿西装上课的人,看上去就钱多、关系多、商业头脑也多,正好是只会做技术的小扎需要的合伙人。于是,小多欣然入伙,主理财务与商业。
2004年2月4日,Facebook在哈佛校内上线,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到一个月,超过一半的哈佛学生都注册了Facebook账号。一个月后,Facebook的版图就扩张到了斯坦福、哥伦比亚、耶鲁等多所名校。于是,小多以1万8千美元的出资,与小扎、小扎的室友一起,成立了Facebook有限责任公司,小多占股30%。
一切似乎都非常顺利。
压死合伙关系的三根稻草
网站上线6个月后,小扎将Facebook的基地搬到了硅谷,而小多则去了纽约准备实习。小扎离开之前交代小多办好三件事:打理公司、拉投资、创建商业模式。然而Facebook搬到硅谷没几天,两人的关系急转直下。
起初,小多对小扎团队在硅谷的生活方式颇为不满,怀疑他们每天都在开派对。小扎却觉得小多在纽约忙着另外的事业,对Facebook不闻不问,所以心里也有了疙瘩。
后来,小多瞒着小扎在Facebook投放了广告,对象是他自己开发运营的招聘网站。小扎给小多发了一封火药味十足的邮件,指责他不仅私下做了一个将来可能会与Facebook竞争的产品,而且还在Facebook上免费打广告,行为极其恶劣。
最后,Facebook对融资的迫切需求,彻底毁掉了两人的关系。
“我决定,干脆除掉他。”
Facebook的发展很快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硅谷的金主们排着队要给小扎钱,小扎甚至决定不回哈佛读书了,一心一意扑在公司发展上。为了顺利融资及上市,Facebook需要进行股改,这就涉及一系列文件的签署,作为股东之一的小多却迟迟不愿配合。
小扎急了。
“自始自终,我都认为是他自己把自己坑死的。他本该好好打理公司、拉投资、创建商业模式,但这三件事他都没做到……我决定,干脆除掉他。”
小扎给他的室友发了这么一条短信。
他又给律师发了一封邮件,下令开始行动。
铤而走险的计划
2004年7月,Facebook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在特拉华州成立,之后便全额收购了小多占股30%的有限责任公司。在Facebook获得了50万美元的天使轮融资后,小多在新公司占24%的股份。
2005年1月,Facebook发行了9百万普通股,除了小多,其他所有股东都分配到了新股票。于是,小多的股份从24%被稀释到了不足10%。
直到2005年4月,小多在收到Facebook请批A轮融资的函件时,才发现自己被耍了。过了足足十五天,Facebook总部收到了小多的律师函。第二天,小扎就把小多给开除了。
一次和解换来的联合创始人头衔
毫无疑问,官司纷至沓来。小多指责小扎没有尽到出资义务,还在搬到硅谷后,把用于公司运作的钱自己花掉了。小扎指责小多曾经一度冻结了Facebook的账户,损害公司利益。小多又控告小扎发行新股的决议违反了诚信义务。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小多突然与Facebook达成了庭外和解,并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最终小多在Facebook占股5%左右。直到2009年,Facebook才正式承认小多对公司的贡献,在网站上把他列为了四位联合创始人之一。
退出条款,好聚好散
在整个Facebook创始团队的股权争议当中,小多对于公司的贡献当属争议的焦点。小多早期在资金与商业方面确实对公司有一定的投入,在合适时机还是要认可他的历史贡献。而对于小多这样不是全职投入,并且不确定最终是否加入公司的合伙人,明确退出机制非常重要,否则,创始人与公司就很可能像小扎与Facebook那样吃不少苦头,甚至受到致命的损害。
比如,可以约定小多每周必须保证20个工时的投入,或者在1年内必须引入一千万的投资,或者6个月内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商业模式,若规定时间内未达成约定,则视为退出公司。若其最终退出,公司可通过一定的对价收回其持有的股权/合伙份额/股权分红权。同时,一定要明确小多的股东身份不进行工商登记,或者约定其退出时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工商变更,否则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保证人走股留。另外,对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也要在协议中明确保密义务条款与权利归属条款,避免公司或项目的核心技术被泄露的风险。
合伙创业,协议先行
Facebook的成功,造就了四位年轻的亿万富翁,更是从此改写了人类连接彼此的方式。成功的背后,不仅有创始人灵感一现与含辛茹苦,还有他为每一个不慎决定付出的代价,其中有金钱,也有友情。创业时代,感情是合伙必不可少的基础,而对彼此权利义务在法律层面的明确约定,也是创始人不能忽视的合伙关键。法律协议,不是隔阂彼此的壁垒,而是护航合伙创业的保障。
Facebook创业史:如何与合伙人优雅说再见,是他当初希望知道的事
作者:罗湘媛来源:极客法律

当哈佛的大二学生Mark Zuckerberg在宿舍敲下Facemash的最后一行代码时,他一定想不到,这个作为恶劣玩笑诞生的颜值评比网站,蜕变成了社交网站巨头Facebook,他更想不到,之后他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