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少年家事合议庭引入家事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我不是不让他看孩子,我实在是不放心他带走孩子。在三中院七楼调解室里,一位母亲抱着孩子对家事调解员如是说。
基本案情
原来,孩子父母在离婚后对孩子探望权问题上存在分歧。母亲认为,孩子父亲在离婚期间曾藏匿孩子,因担心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对孩子父亲单独探望孩子以及父亲探望孩子的次数和方式有所顾虑;而父亲则坚持认为他有权利单独探望孩子,从而让孩子感受到父爱的温暖。
在涉少、家事纠纷案件中,孩子福祉始终是法官考虑的核心问题。因此,在这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三中院首次在实践中适用家事调解员制度,少年家事合议庭研究认为选派具有心理辅导经验的家事调解员有助于减少孩子在纠纷中受到的伤害,同时有助于父母双方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共识。
耐心倾听 深入沟通
合议庭安排当事人双方及孩子共同到法院,由家事调解员首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在与孩子母亲沟通的同时观察孩子的表情、反应。随后调解员耐心倾听、深入沟通,帮助父母双方认识到家庭矛盾的解决在于心灵的沟通和理解。
法官:你别看孩子5岁不到,但是孩子对父母的情绪是很敏感的,你对孩子爸爸的态度会影响到孩子对爸爸的感情。调解员引导双方从孩子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各自的行为和态度。
母亲:我内心当然也是希望孩子好,我们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只希望孩子别因为我们离婚而缺失父爱或母爱。孩子母亲在经过一个小时的疏导后对着孩子父亲说道。
父亲:我其实也是着急孩子的状况,我只想看看孩子,不论结果怎么样,我都会认真履行探望事宜。孩子父亲也表示。
随着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也相信他们将会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努力营造更好的环境。
此次家事调解员的介入,是三中院在处理涉少、家事纠纷案件中的创新和探索,更是对家庭和谐与孩子福祉的深切关怀。
下一步,三中院少年家事合议庭将进一步加大“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的适用力度,让更多的涉少、家事纠纷案件能够在更加平和的环境中得到妥善解决,为每一个家庭修复关系裂缝、抚平情感褶皱。
调解员,我不是不让他看孩子
作者:王婷来源:天津三中院

首次!少年家事合议庭引入家事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我不是不让他看孩子,我实在是不放心他带走孩子。在三中院七楼调解室里,一位母亲抱着孩子对家事调解员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