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上调?莫慌
2020年8月11日,与房屋买卖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文本一公布,公众的眼光分分钟集中到“3%~5%”的法定税率上。乍看之下,相比于目前买房通用的“1%~3%”税率,表面上看税率好像调高了,导致相应的买卖房产成本也提高了。一时间,朋友圈里各大房产中介就好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大力宣传,大有现在不买房就是再也没有机会的架势。


律师解读
但是,本着为普法为民,向民生大众负责的态度。我们的律师详细分析了本次契税立法,为各位看官提供一个解读。
实际上,我们从下表的对比不难看出新旧规定在税率上并无太大差异。

所以,本次制定契税法的目的,更多的还是落实党中央和人大关于“税收法定”的要求。具体的税率还需要各省出台的细则,如果细则依然是实施优惠政策,那么相当于本次出台正式条例没有任何调整(考虑到目前国家总体“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大范围改变契税实际税率的可能性并不高)。
所以大家千万要仔细擦亮眼睛,具体等待各省出台细则,尤其是看是否出台优惠政策。千万不要被一些“黑中介”傻傻带了节奏。
在这里,律师再一次建议大家,除了关注契税税率,更应关注以下变化(尤其是免税范围)。可能更能保护广大购房者和房屋出售方的利益。
财富传承相关
【新增:婚姻及继承免税】
第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计税依据】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其他重要变化
【新增征税范围】
第二条: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其他重要免税范围】
第六条: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附:契税税法及暂行条例新旧对照表

2020年8月11日,与房屋买卖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文本一公布,公众的眼光分分钟集中到“3%~5%”的法定税率上。乍看之下,相比于目前买房通用的“1%~3%”税率,表面上看税率好像调高了,导致相应的买卖房产成本也提高了。一时间,朋友圈里各大房产中介就好像打了鸡血一样的大力宣传,大有现在不买房就是再也没有机会的架势。


律师解读
但是,本着为普法为民,向民生大众负责的态度。我们的律师详细分析了本次契税立法,为各位看官提供一个解读。
实际上,我们从下表的对比不难看出新旧规定在税率上并无太大差异。

所以,本次制定契税法的目的,更多的还是落实党中央和人大关于“税收法定”的要求。具体的税率还需要各省出台的细则,如果细则依然是实施优惠政策,那么相当于本次出台正式条例没有任何调整(考虑到目前国家总体“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大范围改变契税实际税率的可能性并不高)。
所以大家千万要仔细擦亮眼睛,具体等待各省出台细则,尤其是看是否出台优惠政策。千万不要被一些“黑中介”傻傻带了节奏。
在这里,律师再一次建议大家,除了关注契税税率,更应关注以下变化(尤其是免税范围)。可能更能保护广大购房者和房屋出售方的利益。
财富传承相关
【新增:婚姻及继承免税】
第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计税依据】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其他重要变化
【新增征税范围】
第二条: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其他重要免税范围】
第六条: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附:契税税法及暂行条例新旧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