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近日,北京四中院干警彭林海应邀前往北京北重汽轮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民法典>合同编背景下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送上“普法礼包”,该公司百余名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此次活动。
彭林海解读了《民法典》合同编相较《合同法》发生的变化以及合同编的主要创新之处,并结合典型案例,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与合同解除等方面,强调了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对存在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重点提示。
Tip1、合同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商业交易中权利义务的依据,企业之间在订立合同时,应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如果缺少以上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双方可能因对合同内容理解的偏差或者一方故意利用未约定事项牟利而引发双方之间矛盾。此时,当事人可以继续协商,争取达成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条款、合同性质、合同目的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合同内容,则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予以确定,即按照法律所确定的相对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从而促进合同的继续履行,最终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Tip2、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目的是合同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最终所期望得到东西或者达到的状态,合同目的通常表现为一种经济利益,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比较明确,无需在合同中专门用条款定义,例如商品买卖合同,卖方目的在于获得价款,买方目的在于获得商品所有权。但在一些复杂的交易中,则需要结合合同整体内容、给付义务、交易关系法律性质等,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进行确定。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合同法定解除的实质性条件,只有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履行利益不能实现时,才能产生法定解除权。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Tip3、违约金适用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违约金具有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特征,在适用上原则依照约定,违约金约定过高时,当事人也可向法院提出请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在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及调低的幅度时,以对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在实际损失无法明确的情况下,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当事人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判定。
法条指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Tip4、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台账的制度建设,定期梳理并更新应收账款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软件等,对债务人经营状况、资信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在发现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避免丧失胜诉权。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灵活使用《对账单》、《询证函》,送达催收还款的通知,及时中断诉讼时效。
3.增强证据意识,保存关键信息。注意保留和收集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购销凭证、送货单、收货单、发票签收记录、往来函件、电子邮件等资料,以有力的证据还原交易事实。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普法礼包送上门
作者:彭林海来源:北京四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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