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上午,祁连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由院长王晏红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并做出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等三人分别于2018年2月14、17、18日晚到祁连县某KTV包厢内饮酒娱乐,期间故意摔砸酒瓶及酒杯并且损坏包厢内茶几、水壶等物品,并且只是象征性的支付少许消费款,对剩余消费金额均不予以支付,影响被害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
祁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等三人,恶意消费、强拿硬要、任意占用、损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该案件警示广大公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人,更要做一个执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KTV恶意消费、强拿硬要 三人获罪领刑罚
作者:海北中院来源:海北中院

2019年1月17日上午,祁连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由院长王晏红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并做出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