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上海法院全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两条主线。2月1日,上海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解表,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打造“8+4+1”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要点》及其任务分解表,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充分发挥改革信息在落实改革部署、交流改革经验、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围绕上述两条主线分别推出系列改革案例。本期刊载《杨浦区法院构建“多元调解”+“司法确认”双擎司法服务模式高效审结司法确认案件》。
为学习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杨浦区法院多措并举强化巩固“诉”与“非诉”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司法确认非诉途径的简易便捷和即时高效优势,逐步构建完善“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的双擎司法服务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质效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该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4038件,占同期全市司法确认案件数的近三成。确认有效率达100%,平均确认周期仅3.6天。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保障司法确认有序运行
一是强化诉调对接中心功能。以满足人民群众诉讼服务需求为宗旨,着力打造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保障到位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先行调解、申请受理、文书送达、判后答疑等司法服务,高效办理涉司法确认各项事务。会同区司法局制定《杨浦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经调解达成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条件、程序、步骤和时限,促进诉调对接传统机制与繁简分流试点导向的有机融合和质效提升。
二是健全特邀调解制度。为妥善兼顾案件前端化解与司法谦抑规范之间的平衡,紧扣当前多元调解与速裁需求的新情况、新趋势,建立和加强特邀调解名册管理。经资质考察后,将杨浦区人民调解协会、杨浦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杨浦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20家单位纳入特邀调解组织范畴,优选特邀调解员53名,做好特邀调解的登记在册、统一管理、后勤保障,不断完善专人指导、信息共享、双向培训、告知引导等机制,切实提高特邀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工作技能,确保诉前委派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有效衔接。特邀调解员王立夏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探索专项调解机制。积极打造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优选地”,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合作协议》,探索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司法确认的新可能。设立创智天地、长阳创谷和花博会园区巡回审判点,依法对“崇明大米”地理标志侵权案作出上海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为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报道宣传,进一步优化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相联动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
二、完善先行调解规则,拓展司法确认适用范围
一是积极试点家事纠纷先行调解模式。自2018年12月起,在立案大厅设立“家事专窗”,于登记立案前将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先行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社区法官、特邀调解员、律师调解工作室等组织或参与调解,调解成功后提交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记录争议焦点和事实证据,制作情况说明意见书。家事纠纷“调解先行、属地化解”模式受到市人大肯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报道宣传。
二是逐步拓展先行调解案件范围。在家事纠纷前期试点基础上,与区司法局签订协议,逐步将涉旧区改造共有物分割、相邻关系、消费、交通事故、法律关系简单的合同纠纷等纳入先行调解试点,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医疗团体、商会协会等行业调解组织,同步拓展和完善相关司法确认案件范围和审查规则。目前,超过半数的民商事案件被纳入先行调解试点范畴。
三是梳理构建先行调解规则体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开展法院委派下的非诉讼先行调解,以当事人自愿参与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启动为主要形式;调解主体主要为法院组织的社区法官、特邀调解组织及其特邀调解员,行业协会,行政职能部门等;纠纷处理中注重区分繁简、分流委派、因案制宜,充分发挥属地熟络、非诉讼便捷、参与广泛、积极性高等优势;先行调解成功的,主动导入司法确认申请通道,增强先行调解成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打造高效数字平台,畅通司法确认案件流转
一是探索实行全流程网上司法确认办理。主动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充分借助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市高院部署开展“法院-司法局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工作试点,依托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联通市司法局“上海智慧调解平台”,大力推行在线调解、云上审核、隔空确认、网上送达,形成从立案申请、纠纷调解到司法确认的“一网通办”,实现司法确认数据的全流程线上交互对接,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2019年12月,率先办结首例与市司法局“上海智慧调解平台”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的案件。当事人或调解组织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申请司法确认案件3131件,占全部申请司法确认案件数的77.54%。
二是不断提高司法确认案件审查效率。纠纷调解成功的,经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专人初审后,由调解员指导或协助当事人将司法确认申请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录入法院数字系统,提交诉调对接中心法官线上审查并即时作出处理,在线一键点击司法确认,节省当事人往返和材料流转时间,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执法办案高效率双推进。司法确认案件的平均审查用时不到4天,当日审查后即出具裁定书的案件1434件,占司法确认案件受理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延伸审判指导职能,提升司法确认审查实效
一是深化诉源治理。深挖该院首创的社区法官制度和杨浦区着力打造的“睦邻社区”模式潜力,委派资深民商事法官,为调解员、律师、行业协会、行政职能部门、高校实习生等调解主体深入社区、校区、园区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予以就地示范性指导,帮助其切实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和基层司法工作规律,深刻领会司法确认在非诉调解中的重要功能定位,加快构建“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解纷体系。
二是强化专业指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要求,完善司法确认规则,注重对各非诉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理念引导。每周召开特邀调解组织工作例会,实施新法解读及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等调解技能在内的专项培训700余人次,构建视频教学授课、多维专业指导、法官跟案带教等线上线下调解指导机制,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司法确认效率,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诉讼成本。
三是优化体制机制。探索制作司法确认表格式文书模板,在线审查后根据个案情形填报要素内容,确保当事人尽快收到具有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文书。针对个别当事人利用司法确认的简便性以“手拉手”恶意调解达成协议方式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制定风险探查防范指南,罗列常见虚假、恶意诉讼情形,确保司法确认结果公正、公开、公信。不定期组织区司法局、社会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等交流座谈,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经费保障、人员培训、场所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持续规范司法确认操作细则、彰显多元解纷功能。
杨浦区法院构建“多元调解”+“司法确认”双擎司法服务模式 高效审结司法确认案件
作者:上海高院研究室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编者按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上海法院全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两条主线。